十诫与真福八端( 缩编版)之七——第四诫(出 20:12)
2023-07-01 18:56 阅读量:3956第四诫(出 20:12)
天主与人的父母之间有一个很密切的关联,这条诫命突显了在我们与天主和与人的关系上,父母亲的独特地位, 要行善而非避恶。孝敬的意思有遵从父母、珍视、致敬、钦仰(箴 4:8;肋 19:3)、照顾、喜爱(咏 91:15)的意思。在对天主的时候,也有崇拜、敬畏和崇敬的含义(咏 86:9)。根据智慧文学的记载,对年迈父母的照顾,首要在满足他们身体方面,像衣食住行的需要(箴 3:9),在态度上也要和颜悦色,不要鄙视、遗弃他们,或是跟他们发脾气,但要忍耐和慈祥, 特别是他们的心神退化的时候( 德3:1-16),不要把父母留在穷困中。对过世的父母,也包括在内。
我们遵从父母的时候,只需要服从善良的和有益的话。如果父母背离天主,他们对孩子就不再有权,孩子们没有义务去遵从父母亲的命令(列上 15:13-14)。在旧约中,父母是天主有形的代表,也替天主行使神圣的权威;他们是我们应该照顾的众人当中最亲最近的人;而且父母亲是生我养我的人(箴 23:22)。因此,我们理应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所以这个义务是出自我们对他们的回应和责任。 如果我们在父母的帮助下获得了信德的恩典,更成为孝敬 父母的一个原因(《天主教教理》2220 条)。
孝敬父母的“延年益寿”指的不只是个人的寿命,也是整个民族的延续。这条诫命突显来父母在家庭中要平权对待,而且家庭对以色列人的重要性,正所谓家和万事兴。
对父母亲不敬,对社会是一个严重的威胁,是无法无天的象征,也是社会失序的表现(米 7:6)。这条诫命的适用范围能否拓展到家庭之外,就要看这些机关是否如同父母亲 一般地合乎天主的教导了。
孝敬父母本身就是一种无私的态度,也是无条件的, 不能因父母曾经和现在的不好而拒绝孝敬他们。现今社会 更需要培养孝敬父母的态度,因为我们的父母比以往更长 久了。孝敬父母需要我们在他们跟前虚心、谦逊、敬畏、 耐心和同情心,尊重他们的自由和愿望,同时谨慎分辨自 己的能力所及。这是出于爱主爱人,也是出于报恩。
孝敬父母的操练:1,我们要带着欣喜的心情,以言行来表达我们的感恩之心。2,避免任何可能伤害他们心身的言辞和行为,特别是他们的尊严。3,对他们生活的所需、 经验的分享、甚至是牢骚抱怨,都要留神静听。细心的聆听,也帮助我们适宜地分辨和照顾他们。4,我们要以自身以及所拥有的来照顾他们的体弱、患病和贫困,还有他们精神和心灵上的福祉——尊重他们的决定、维持他们的尊严、智慧和经验。倘若父母在过去曾经伤害过我们,那么我们要先有和好与谅解,才能论及孝敬父母。在天主教会的传统里,给患病和垂危的父母亲施予病人傅油圣事,也是表现孝敬的一种特别方式。基督宗教的礼仪,像葬礼以及为亡者祈祷,把我们对父母的孝敬都延伸到他们过世之后。
孝敬父母能够使家庭健全,而家庭是社会的基础。成 年子女对父母的不孝敬,以及孩童对父母的不听命,不只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媒体暗示父母亲是陈旧观念、 不讲理、无能没用的老人,都是对家庭的破坏。那些要跟孩子做朋友的父母,更是混淆来父母与子女的分界。享乐主义,以及破坏权威的各种观点,都造成了青年人看轻了孝敬父母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