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罗马书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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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于罪恶,活于基督

1那么,我们该怎么说呢?我们该继续生活在罪中,为了求取更多的恩宠吗?2当然不是!我们既已死在罪中,如何还能继续活在罪恶中呢?3你们知道:我们众人受洗,进入基督耶稣内,也就是受洗与他同死。4经过这一洗礼,我们与他同归于死,一起被埋葬。又如基督借父的光荣从死者中复活。同样地,我们也要开始新生活。5因为如果我们与他合一,经历他的死亡,我们必然也将经历他的复活。

6我们的旧我,已跟基督同钉于十字架上。其中的恶性已被摧毁,好叫我们不再做罪恶的奴隶。7因为人一死,就脱离了罪恶,无所亏欠。8但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我们相信将与他同生。9我们知道基督既从死者中复活,就不会再死;死亡再也无法支配他。

10因此,他的死亡,意味着为罪恶永远的死亡;他的生命,是为天主而活的生命。11你们应该这么认为;在罪恶方面,你们已死于罪恶;但对天主而言,你们是活在基督耶稣内的。12千万别容罪恶驾驭这具会腐朽的躯壳,不要顺从身体的欲念。13罪恶想要你们的肢体成为不义的工具,不能献身给它。因为你们已通过死亡,获得生命;所以,你们该献身给天主;让你们的身体成为正义的工具。14从此之后,罪恶不再支配你们。因为你们不再属律法管辖,而是在恩宠之中。

顺从信德,保持圣洁

15我们既在恩宠中,不再属律法管辖,就可犯罪了吗?绝对不可!16你们知道,当你们自愿为奴时,是谁的奴隶,就得服从谁。要是成了罪恶的奴仆,结局就是死亡。若顺从了真正的信德,你们必得生命的真义。17感谢天主吧!因为你们虽曾做过罪恶之奴,而今你们却愿全心顺从你们所寄望的正义之道了。18所以你们已从罪恶中解放出来了,来跟随那真正的道义。19也许这为你们难以理解,我才举普通例子说明。过去,你们放纵情欲,用身体作不洁不法的勾当,而今,该把身躯献给道义为主人,使你们自己圣洁。

20你们做罪恶之奴时,你们不受道义束缚。21那些你现在想起都觉得可耻的事,究竟给了你多大好处?它们只会导致死亡。22相反地,脱离了罪恶,为天主服务,能使你们合于义,结果便是获得永生。23罪恶的代价即是死亡,但天主赏赐的恩典,是与基督耶稣合为一体而得永生。

  1. 6.2:我们既已死在罪中: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过时了的,我们真的可能对之误解。我们并不是今后可以自由行事,可以从被法律控制了一切的情况中解放出来。实际上罪恶在我们身上继续栖身,例如我们对天主的侵犯、叛逆和隐隐约约地拒绝天主,都源自罪恶。“死亡”实在是个正确的字眼,因为这是决定性的一步,和基督的圣死有密切的关联。与他共历死亡,好再与他一起复活:这便是洗礼的意义。
    初期教会中大部分人是为接受福音,成人进入“天主子民”的团体而领洗,领洗时需要悔改。因此,当保禄说到“领洗”时,他指的是全部的过程,包括领悟教义、加入教会团体、开始过基督徒的生活……否则领洗只不过是一种仪式。
  2. 6.3:也就是受洗与他同死:接受洗礼,意味着与基督的牺牲结合,分享他进入的永恒生命。也就是接受全部改变的生活,拥有焕然一新的生命。
  3. 6.11:你们应该这么认为:很明显地,即使我们以信德接受了洗礼,也不会一下子就达到完美。那么,我们是不是该模仿犹太人那样注意诫律?我们会不会因这么多的诱惑和每天的错误,而麻木了呢?保禄提出了另一种方式:最重要的是不要相信罪恶能控制我们。除此之外,我们必须专注地仰望基督,知道我们属于他,正是他使我们改变了。这种表面上不经意地和他结合在一起,会比惶惶不可终日更有效。圣女小德兰就是以这种方式为那些自觉软弱者作了榜样。
  4. 6.12:千万别容罪恶驾驭这具会腐朽的躯壳:虔诚的信德虽然有意识地让自己完全属于基督,还是每天会犯罪。但是他们的罪并没有剥夺他们最重要的东西,即对天父的信任,这种信任使他们能在每次跌倒之后又再站起来(若-2:1)。他们知道只要自己不断修正,精益求精,永远会得到天主的宽恕。我们应日日遵守规定,改进生活品德,终能达到自由之境。
    在保禄的时代,有主人互相交换奴隶的习俗。此外,负债的自由人也可以将自己卖给债主来偿债。保禄用此例来教导我们要顺从圣神的领导,就像奴隶不能为自己作主一样,在任何决定之前得先看看圣神有什么旨意。
    任何人如果只从外在来看,那么必然会觉得基督徒的生活和奴隶相去不远。但是基督徒感到而且也知道自己是自由的。最好的例子就是母亲全心照顾生病的孩子,她是完全自由的,因为除了爱之外,她没有其它的法则。
    保禄在第6-7章的内容似乎有点含糊,不过他确实要人去体会在基督徒生命里那全新的滋味。即使他明知宣讲的对象,不太可能体会到与他相同的经验。的确,很难去明白在一个无牵无挂的生活里,罪恶能如何不再立足了。保禄在第19节为我们阐述过:“我用这些比喻,是为了帮助我们了解,因为我们悟性还不够高。然而快呼吸这份真正的自由空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