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出谷纪 第十三章
上一章 下一章

奉献长子的法律

1上主训示梅瑟说:2"以色列子民中,无论是人是牲畜,凡是开胎首生的,都应祝圣于我,属于我。”

3梅瑟向百姓说:“你们应当记念从埃及,从为奴之家出来的这一天,因为上主在这一天用强有力的手臂,从那里领出了你们,故此不可吃有酵的食物。4今天你们出来正在"阿彼布"月。5几时上主领你们进了客纳罕人、赫特人、阿摩黎人、希威人和耶步斯人的地方,就是他向你的祖先起誓应许给你那流奶流蜜之地,你应在这一月举行此礼:6七天之内应吃无酵饼,第七天是敬礼上主的节日。7七天之内吃无酵饼,在你面前不可有发酵之物,在你四境之内也不可见有酵母。8在那一天要告诉你们的儿子说:是因为上主在我出埃及时,为我所行的事。9应把这事做你手上的记号,做你额上的记念,好使上主的法律常在你口中,因为上主用强有力的手臂,领你出了埃及。10所以你应年年按照定期遵守这规定。 [注1]

11当上主照他起誓向你和你祖先所许的话,领你到了客纳罕人的地方,将那地给了你之后,12你应将一切开胎首生者归于上主;你牲畜中,凡开胎首生的牲畜,亦应归于上主。13凡首生的驴,应用羊赎回;你若不赎回,应打断它的颈项。你的子孙中,凡是长子,你应赎回。14将来若你的儿子问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要回答他说:这是因为上主用强有力的手臂领我们出离了埃及,出离了为奴之家。15原来法郎顽固,不释放我们,上主就把埃及国一切首生者,不拘是人或牲畜的首生者都杀了,为此我把一切首开母胎的雄性都祭献于上主;但首生的男孩,我却要赎回。16应将这事作你手上的记号,作你额上的标志,记念上主用强有力的手臂领我们出了埃及。” [注2]

往红海进行

17法郎放走百姓以后,天主没有领他们走培肋舍特地的近路,因为天主想:“怕百姓遇见战争而后悔,再回到埃及。”18因此天主领百姓绕道,走向靠红海的旷野。以色列子民都武装着离开了埃及。19梅瑟也带了若瑟的骨骸,因为若瑟曾叫以色列的儿子们起誓说:“天主必要眷顾你们,那时你们应把我的骨骸从此地带回去。” [注3] 20他们从稣苛特起程前行,就在位于旷野边缘的厄堂安了营。21上主在他们前面行,白天在云柱里给他们领路,夜间在火柱里光照他们,为叫他们白天黑夜都能走路:22白天的云柱,黑夜的火柱,总不离开百姓面前。 [注4]

  1. 天主藉梅瑟给以色列人所定的法规,是以三个重要的史事为根据:一、第一个逾越节;二、天主显奇迹率领以色列子民出离埃及;三、天主同以色列子民在西乃山缔结盟约。日后历代所增订的新法,也都以此三史事为依据。
  2. 关于头胎牲畜的法律,参阅申15:19、20;户18:15-17;肋27:26、27;关于长子的法律,参阅出34:19、20;户3:45、46;创22。
  3. 以色列人出埃及,起初是沿大路前进,以后天主领他们离开大路走向旷野;法郎以为他们迷了路,乘机追赶,这正中了天主的计划,埃及军队全部被天主消灭,关于若瑟的遗骸,参阅创50:24。
  4. 关于以色列人的行程,参阅以色列人旷野行程图。火柱和云柱是保护以色列人的天主常亲临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