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圣咏集 第八十二篇(81) 警告为民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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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撒夫的诗歌。
天主亲临众神的会议,
在众神之中主张公理:

2“你们不照正义审理,
偏袒恶人要到何时?(休止)

3你们应保护受苦的人和孤儿,
为贫弱与可怜的人主持正义。

4应拯救弱小及穷苦的人,
由恶人的爪牙拯救他们。”

5他们原本无知无识,在暗中摸索,
却把大地的一切根基紊乱动摇。

6我亲自说过:你们都是神,
众人都是至高者的子民。

7但是你们必要死亡像众人一样,
必要消逝像任何一位王侯一样。

8天主,求你起来审判下土,
因为万国都应由你占据。

  1. 诗人以天主的名义警告为民父母者应秉公审判,主张公道(2-4节);也教他们知道自己只是代天主管理人民,此外与众人完全一样(5-7节)。
  2. “神”或译作天主(6节)。圣经中有时以“神”字来称呼作官的人,见出22:7、8等处。“神的会议”即指法庭。
  3. 耶稣将此语意引伸,暗指自己的神性(若10: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