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训道篇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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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有定时


1事事有时节,天下任何事皆有定时:2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除栽种的亦有时;3杀戮有时,治疗有时,拆毁有时,建筑有时;4哭有时,笑有时,哀悼有时,舞蹈有时;5抛石有时,堆石有时;拥抱有时,戒避拥抱亦有时;6寻找有时,遗失有时;保存有时,舍弃有时;7撕裂有时,缝缀有时;缄默有时,言谈有时,8爱慕有时,憎恨有时;作战有时,和睦有时。

事事有天主安排


9工作的人,从劳苦中得了什么利益?10我观察了天主交予人类所应从事的事务,得知:11天主所行的一切事宜,都很适时,并赐给人认识时事的经历,但人仍不能明了,天主自始至终所做的工作。12于是我明了:人类的幸福,只有在此生欢乐享受;13但人人有吃有喝,享受自己一切劳苦之所得,也是天主的恩赐。14我知道:凡天主所行的事,永恒不变,无一可增,无一可减。天主这样作,是为叫人敬畏他。15现今所有的,早已有过;将来所有的,先前已有过;因为天主必追寻已往的事。

不公现象


16我在太阳下还看见:正义之处有不义,公平之处有不平。17我心里想天主必要审判义人和恶人,因为各种事情和行为,在天主那里都有其定时。18我想,天主藉此是为使世人认清自己是谁,看清自己与走兽无异。19的确,世人的命运,同走兽的命运,都是一样:前者怎样死,后者也怎样死;气息都一样,人并不优于走兽:因为都是虚无。20都同归于一处;既都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21人的气息是否向上高升,走兽的气息是否下降地下,有谁知道?22因此,我看出:人最好还是享受自己劳苦之所得,因为这是他的命运;有谁能领他去看自己身后的事呢?

  1. 1-8节:在有死的人生中,常发生许多超乎人类智慧界限的事。一切事在时间上,能有天主的注定。人固然能把握时机,但人无法知道天主自始至终所行的一切事。“抛石有时……”(5),巴力斯坦遍地是石,农人开垦庄园田地时,必须先将田地里的石头除尽。拾出的石头可作为修筑道路或园墙之用。
  2. 人虽是万物之灵,却不能彻底明了天主行事的一切法则,洞察天主掌管世界的隐微。
  3. 见1:9、10。作者在此说明宇宙中不变的次序。
  4. 训道者在此只就人的物质方面和肉躯方面发言,以人与走兽没有分别:人和走兽都要死,死后都归于土,因为都是由土造的(创2:7、19,3:19)。然而在12:5、7作者明说人的灵魂是不死不灭的。
  5. “气息”是指天主在造人时赋与人(创2:7;咏104:30),而在死时再予以收回的生气(约34:14、15;咏104:29;智15:8、11),不是指人死后还活着的生命——灵魂,因为作者认定人死后降入阴府(9:10);所以作者不怀疑人的灵魂不死不灭,而只怀疑人的生气与走兽的生气是否有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