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民长纪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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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余波

1以色列人曾在米兹帕起誓说:“我们中谁也不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本雅明人为妻。” [注1] 2民众来到贝特耳,在天主面前,坐在那里,放声大哭,直到晚上;3然后说:“上主以色列的天主!为什么在以色列中间发生了这事,今日竟使以色列中少了一支派?”4次日,百姓一早起来,在那里筑了一座祭坛,献了全燔祭与和平祭。5以后,以色列子民问说:“以色列众支派中,有谁没有上到上主面前,参加集会呢?”因为他们先前对于那些凡不上米兹帕到上主面前来的人,曾发过严誓说:“死无赦!”6以色列子民对他们的弟兄本雅明起了怜悯之心说:“今天以色列绝了一支派。7我们曾指着上主起过誓,决不将我们的女儿给他们为妻,那么,我们怎样给所剩下的人娶妻呢?”8他们又问说:“以色列众支派中,有哪一支派没有上米兹帕来到上主面前呢?”看,由基肋阿得雅贝士中没有一人入营,参加集会。9的确,检阅百姓的时候,没有一个基肋阿得雅贝士的居民在场。10因此会众打发一万二千勇士到那里去,吩咐他们说:“你们去用刀屠杀基肋阿得雅贝士的居民,连妇女孩子都在内。11你们要这样作;所有男子和与男子同过房的妇女,尽行杀掉,但要保留处女。”他们就这样作了。12他们在基肋阿得雅贝士居民之中,寻得了四百个未曾认识过男子,也未曾与男子同过房的少年处女,就把她们带到客纳罕地史罗营里。13全会众又打发人往黎孟岩石去,与住在那里的本雅明子孙谈判,与他们讲和。14本雅明子孙当时就回来了,会众就把基肋阿得雅贝士女子中所保留的少女,给他们为妻,但是数目不足。

史罗抢妻

15民众仍为本雅明人伤心难过,因为上主使以色列支派中有了缺陷。16会众的长老说:“本雅明的妇女既然都消灭了,我们怎样给所剩下的人娶妻呢?”17又说:“本雅明的遗民该有承嗣,免得以色列中泯没一支。18但是,我们不能将自己的女儿给他们为妻,因为以色列曾起誓说:谁把女儿给本雅明人是可诅咒的!”19有人说:“看,年年在史罗举行上主的庆节。”──史罗位于贝特耳之北,贝特耳至舍根大路之东,肋波纳之南。20于是他们给本雅明子孙出主意说:“你们往葡萄园去,藏在那里。21等到你们看见史罗的童女出来列队跳舞,你们就从葡萄园中出来,从史罗的女儿中,各抢一个为妻,然后回本雅明地方去。22她们的父亲或兄弟若是出来与我们争论,我们就说:求你们看我们的情面,恩待这些人,因为他们战场上没有得到女子为妻;况且又不是你们将女儿交给他们;若是你们给的,那就有罪了。”23本雅明子孙就这样作了:按数目抢跳舞的女子,各娶一个为妻;以后他们就走了,回到自己的地业,重建城邑,住在那里。24以后以色列子民从那里各回自己的支派和家族,从那里各回自己的家乡。25那时,在以色列没有君王,各人任意行事。

  1. 本章记述以色列人为避免一个支派的完全消灭所做的事。本章末节说出民长时代乱事特多的理由,就是因为以色列那时没有君王(见17:6,19:1和本章25节),由此可以推断本书是在君王时代编著的。参阅本书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