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四主日,也是喜乐主日,主是福音是圣路加福音15章,讲述的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荡子的比喻”。
以前读此篇福音,我把大多数关注都放在小儿子身上,体会“回头是岸”的福音精神。然而今番再读,却发现大儿子也是一个不可被忽视的存在,因为他有可能就是教会中的你我他……
先说说小儿子:在离开父家之前,他是多么可慕“自由”,他的内心无比向往无拘无束的生活,憧憬世间的所有享乐。然而父亲的管教,家庭的藩篱让他无法忍受,最终要了属于他的那一份,义无返顾地追求自以为是的“自由”,享受他想要的人生。结果却是“他恨不得把猪吃的豆荚拿来充饥,可是没有人给他”。追求自由的动机与惨不忍睹的结果,因为他获得的是“放纵的自由”、是“犯罪的自由”。脱离父亲的管教,家庭的藩篱,使他不得不独自面对“魔鬼、肉身、世俗”的诱惑,最后,他彻底沦陷了。
幸好,他醒悟了,回头了,最终获得“浪子回头金不换”的结局,只因他说“父啊,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称为你的儿子了!”他经验到自己想要的那些“自由”与父亲的爱相比,不值一提,甚至这种放纵是有剧毒的。没有父亲的爱,他什么都不是,他什么都不能,只能沦为情欲的囚徒,仇人的俘虏。
再来说说大儿子,初读时我很同情他,“我服侍你,从未违背过你的命令;可是你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只小山羊,让我和我的朋友们一同欢乐;但是你这个小儿子,同娼妓们在一起,耗尽了你的财产,他一回来,你倒为他宰了那只肥牛犊。”我也觉得父亲不公平,甚至有点好赖不分。然而,这就是这篇福音的魅力所在,让我们深省。如果我们按“人的标准”,大儿子对父亲无可指摘,他尽到了作儿子“服侍不违命”的本分和义务。然而,问题就出在他把自己与亲弟弟进行了比较,在父亲眼前,表达出我比他好得多,我是“圣”的,他是“恶”的。他判断了他的弟弟,甚至想改变父亲对小儿子的判断。这种“自以为圣”的思想,让他站到了道德的至高点上,此时他的心中只有嫉妒,甚至怨恨。其实,父亲早就说过“你们不要判断人,免得你们受判断,因为你们用什么判断来判断,你们也要受什么判断;你们用什么尺度量给人,也要用什么尺度量给你们。为什么你只看见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对自己眼中的大梁竟不理会呢?“ (玛 7:1-3)
第三,我们来说说父亲,父亲对于孩子的爱,首先是给你自由,随你选择,离开也行,留下也可,我把自己的爱、恩惠都给你们。其次,你因犯罪把我给你的爱与恩惠消磨怠尽,但只要你回头,随时醒悟,随时悔改,我都继续爱你,一如继往,绝不区别对待,犹如右盗。父亲的爱是无私的,无论孩子行为如何,父亲的家门都会为他们敞开。父亲会动怜悯之心,会抱住他,亲吻他,会拿出最好的袍子来给他穿上,拿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他无限包容,将最好的赐予我们,哪怕是远离他的孩子。
最后,我们谈谈作为教友的收获。此篇福音记载法利塞人和经师们议论耶稣:“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和他们一起吃饭。”耶稣就对他们讲了这个比喻。这些法利塞人和经师们好像大儿子啊,“自以为圣”的指责别人,甚至批评“父的独生子”。作为教友,“自以为圣”会让我们走向虚伪。其实,我们和每个人一样,都是受造物,都是罪人,但都平等地享受父亲的爱。我们被拣选的身份不是让我们去判断别人,不是让我们五十步笑百步。而是让我们去感知,去传播父亲的爱,爱天主在万有之上,爱人如己。其次,不要质疑父亲的公平,“拿你的走吧!我愿意给最后来的和给你的一样。难道不许我拿我所有的财物,行我所愿意的吗?或是因为我好,你就眼红吗?这样,最后的,将成为最先的,最先的将会成为最后的。” (玛 20:14-16)
藩篱之外,请以小儿子为榜样,远离“放纵的自由”,快快回到父亲身旁;藩篱之内,请以大儿子为鉴诫,放弃“自以为圣”地判断他人,作好自己,好好享受父亲的爱,好好感受这份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