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杂谈|罪人的特征——来看看自己中了几条?

2018-04-10 10:04   Lucia57  阅读量:9085
文/Lucia57
罪人:不仅指做出犯罪的事的人,也指对犯罪有着“无限潜力”的人!
 
圣教会告诉我们,我们都是罪人,弥撒中也说“我罪我罪我重罪”,可是心里是不是真的意识到自己的罪了呢?,现在也有很多教友心中还是认为自己不偷不抢不触碰任何的道德底线,有罪也是小罪吧?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感谢天主,近期的思考和读经启示了我。
 
有一次我在跟一个为人正直的教外朋友聊天时,无意间谈起了同性恋的话题,我按照教会的观点告诉他,同性恋倾向本身不是罪恶,但同性行为却是罪恶,同性行为是一种本质的错乱。基督教义并不对“同志”有任何歧视或偏见,但是也反对不当的同性行为,倡导他们要守贞洁。但是他却认为同性行为毫无罪恶,只要不伤害别人的行为就没有罪恶,认为这是人应该有的自由,就如异性间的自由一样。我没能说服他,我为他这样的错误观念感到惋惜,他还算是一个比较正直的人,可惜却对此有错误的观念!
后来,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们看到罪恶却不痛恨的时候,我们已经在犯罪了。
 
由此引申出罪人的几个特征。
【不痛恨罪恶】
罪人不是恶人,恶人都是大奸大恶,而罪人不会像恶人那样冒天下之大不韪,最基本的社会道德,罪人表面上还是会遵守,但是他们并不会痛恨恶人所做的,这种“不痛恨”,正是他们对罪恶的默认,对罪恶的姑息养奸。不去痛恨该痛恨的,就证明了他们是罪恶的帮凶和同党,这话一点也不过分。人的本性就是倾向于恶的,尤其是思想上的倾向,跌倒犯罪比行善积德为人更容易!
跌倒犯罪是我们易于走“下坡路”的本性,如果对罪恶并不痛恨,那么犯罪便自然是很容易的了。正如圣咏中这几句话:
我生来就易于失足,因此我常心怀痛苦。(圣咏集 38:18) 
是的,我自出世便染上了罪恶,我的母亲在罪恶中怀孕了我。(圣咏集 51:7)
我的罪过紧握着我,使我无法目睹;数目比我头发还多,真使我心痛苦。(圣咏集 40:13)
 
如果不对罪恶痛恨到【壮士扼腕】的程度,那我们就绝不能说自己不是罪人!正如耶稣所说: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来,从你身上扔掉,因为丧失你一个肢体,比你全身投入地狱里,为你更好;(玛窦福音 5:29) 
如果对于罪恶没有这种决绝的意志力,我们怎敢说自己“不是罪人”?
 
【不热爱真理】
然而罪人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邪恶,通常他们是不容易辨认的,对于最基本的伦理道德,他们也会表面遵守,但是他们所追求的却与属神的人大相径庭,圣经中这句话已经把他们的素描涂画出来了:
不明了天主的奥理,不希望圣德的酬报,也不赏识无罪灵魂的奖赏。(智慧篇 2:22)
该明了的,他们不去学习明了;该希望和追求的,他们却不希望也不追求;天主赏识的,他们却不赏识!总而言之,就是不热爱真理,对天主毫无盼望,对天国毫不憧憬!这种冷漠就是在被动的犯罪!天主究竟为什么造了人,不就是为了光荣他的名号吗?作为天主的肖像,却不热爱天主,这就如同那身份为妻子的,却从不爱丈夫一样!
 
【环境犯罪】
正如古语所说:“饱暖思淫欲,贫贱起盗心”,圣经上亦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句子:
我求你两件事,在我未死以前,请不要拒绝我:令虚伪和欺诈远离我,贫乏或富裕勿赐与我,只供予我必需的食粮,免得我吃饱了,背叛你说:「谁是上主?」或是过于贫乏,因而行窃,加辱我天主的名。(箴言 30:7-9)
虽阐述的是一样的事实,但箴言的作者,贵在知道祈求天主不要将我们置身这两种环境中。他意识到了人性的软弱,犯罪是不分富足或贫穷的,富人并不一定就比穷人犯的罪更多,穷人也不一定比富人罪少。箴言告诉我们,大富大贵的环境,或者穷困潦倒的环境,都是很容易犯罪的!正如经上所讲:
顾及人的情面,原非一件好事;但为一片面包,人却陷身不义。(箴言 28:21)
 
【无法避免的口过】
有的人好像没有犯罪,是因为没有对比,但是一旦有不义的对比,总难免在情绪上犯罪,圣咏的作者尚且有,更何况我们呢?看:
我的脚几乎要跌跤,我的脚险些要滑倒,因我看见恶人安宁幸福,就对骄横的人心生嫉妒。(圣咏集 73:2—3)
我默不作声,以免口出恶语,但我的痛楚,更因此而加剧。(圣咏集 39:3)
谁能在我的口上派一个守卫,在我的唇上贴上一张稳妥的封条,免得我因口过而跌倒,因我的唇舌而自取灭亡?(德训篇 22:33)
实在,我们众人都犯许多过失;谁若在言语上不犯过失,他便是个完人,也必能控制全身。(雅各伯书 3:2)
要想不在情绪上犯罪,那就得忍受对比带来的创痛,如果我们没有忍耐力,又怎么可能不犯罪呢?口过也是不能避免的,这种罪近乎人人都会犯!只有修养极高的圣贤才能避免!
【没有机会犯罪的罪人】
如果我们活到现在,也没有犯过大罪!那也不要沾沾自喜,该晓得是天主的仁慈,没有将我们置身于“易犯罪的环境中”,如果我们脱离了现在这个“不易犯罪的环境”,我们就未必了!请看古圣约伯,他在遭难前的确没有犯过一点罪,连天主都说他“十全十美”(约1:8),可是当考验来临时,他却犯了口过的罪,模糊了天主的计划。(但他没有犯大罪)
 
我相信约伯是一位大圣贤,大圣贤都会犯罪,更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呢?如果将我们换成约伯的角色,我们定不可能做到像他一样!我们不是在大富大贵中沉湎于物质肉情、便是在毫无缘由的灾祸中对天主强烈失望抱怨,甚至放弃信仰!总是不能免于罪恶!
圣经也对“没有犯罪机会”的穷人、和富人做了如下的素描:
有人因贫乏不能犯罪,所以在安静中,不感到良心的剌激。(德训篇 20:23)
假使因软弱无力,不能犯罪,一旦遇到机会,他必要作恶。(德训篇 19:25)
纵使他行了善事,也是出于偶然,并非自愿,最后,他的邪恶终于暴露出来。(德训篇 14:7)
 
如果我们符合上述的任何一种,我们就是名副其实的罪人了!
 
另外,我们自觉抵御诱惑的能力较强时也千万不要自夸,看圣咏原句:
我曾自夸过说:「我永不会动摇。」上主,你恩待了我,使我立足于稳固的山岗;但是你一掩面,我便立即感觉到失措惊惶。(圣咏集 30:7—8) 
 
当我们犯罪了产生后果时,也不要把罪过归咎到天主身上!看圣经上这样批判道:
人因愚蠢自毁前途;他的心反迁怒上主。(箴言 19:3)
请记住:
世上没有一个只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训道篇 7:20)
 
如果我们说我们没有犯过罪,我们就是拿他当说谎者,他的话就不在我们内。(若望一书 1:10)
 
你不要说:「是上主使我没有智慧。」因为,上主不作自己憎恶的事。你也不要说:「他迷惑了我。」因为,他用不着罪人。(德训篇 15:11—12)
 
所以,我们本性的潜力中是有犯罪倾向的,我们切不要以为我们是纯洁无罪的,总要记着以及是个罪人,从而更加修炼谦卑和忍耐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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