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履芳踪|圣妇的模范——论母亲该如何以信仰教育子女
2018-03-10 08:03 Lucia57 阅读量:7399文/Lucia57
以下两位圣妇曾让我感动良久,她们也是做母亲的表率,值得所有基督徒父母学习!
圣类思的母亲——对待没有犯过大罪的儿子
圣类思的母亲曾对他说:“孩子,我宁愿你现在就在我面前死去,也不愿你犯一个大罪。”这句话,让我感动良久!这话正表明了他母亲是何等的爱他,宁愿忍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丧子之痛,也不愿孩子的灵魂被罪恶伤害!这是真正的爱孩子,即爱他的灵魂!这与当代那些把孩子的肉身看过重的基督徒父母,形成鲜明对比!
当代很多基督徒,总是把孩子的衣食住行、工作婚嫁等外在看的过分重要,而不在乎他的三观是否符合耶稣的教导,不在乎他的德行是否增长,不在乎他的灵魂是否洁净!在他们心中,只要孩子有好的成绩、能挣大钱、或有好的婚姻等,他们就自豪的不得了了,他们完全忘了孩子灵魂的状况!
这些父母也许会培育出社会精英,但是不可能培育出有德的圣徒;他们的孩子有可能赚得了世界,但是未必能拿到天国门票。
而类思的母亲,正基于这样崇高的观念,最终培育出了圣人,这正是我们的榜样,我们也该像她那样对自己的子女。有一种决绝的忍痛割爱,也充满了对天主的敬畏之情,用这样的观念去教育孩子,何愁不能培育出圣善的子女?
奥斯定母亲——对待犯过很多大罪的儿子
奥斯定十七岁变坏,到三十多岁才悔改,他的母亲,从他十七岁开始为他祈祷,一直到他三十多岁。这十几年莫尼加是怎么熬过来的,我们可想而知。儿子犯了不少大罪,但圣妇不怨天不尤人,只怪自己在孩子小时候没教育好他,于是每天谦卑的流着眼泪为儿子祈祷。
她明白,如果她的儿子没有悔改而死去了,他的灵魂必要下地狱;但她也坚信,只要她恳切而长久的祈祷,天主必会俯听赐她儿子悔改!所以,在她管教不了这个浪荡子的时候,她便为儿子做了恳切热忱而长久的祈祷!
这份母爱真是感人至深!这是我们当今母亲都难以做到的,这份母爱不是爱儿子的肉身,而是爱儿子的灵魂,这是真正的爱!借着这执着的母爱和恳切的祈祷、克苦、斋戒,天主终于给了她成就,不仅让他儿子悔改了,还让他成了大圣人,成为天主教神学的集大成者!
她原先只求儿子悔改,但是天主给的,远远超过了她所求的,连按带摇的给了她!我们可体会到天主对待求他的人,是何等慷慨!使她的儿子不仅悔改了,还成了圣徒!大罪人变成大圣人,这简直是个振奋人心的奇迹!
她的母亲真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在极度让人失望沮丧的情况下,还能保持着信心和希望,还能恒心的去祈祷。虽然痛苦,但是仍然信赖上主!这真应验了这句圣经金句:“那含泪播种的人,必含笑获享收成——咏126:5”。
我们当代又有几个母亲能做到呢?每当我们为孩子祈祷一段时间不见成效,就会失望而放弃,却不能像圣妇一样恒心坚持到底!
经上是这样劝戒我们的:在困苦中,要忍耐;在祈祷上,要恒心;(罗马书 12:12)。
你们要恒心祈祷,在祈祷中要醒寤,要谢恩;(哥罗森书 4:2)
还有些人,在祈祷中因看不到希望而常常怀疑!这也是不对的,怀疑会使他的祈祷结不出果实。正如经上记载:不过,祈求时要有信心,决不可怀疑,因为怀疑的人,就像海里的波涛,被风吹动,翻腾不已。这样的人,不要妄想从主那里得到什么。(雅各伯书 1:6—7)
愿所有的父母都效法这两位圣妇,用基督徒该有的思想和理念去教育子女,用基督徒的耐心和恒心去为孩子祈祷!
最后附上一些关于子女的圣经金句:
不肯使用棍杖的人,实是恨自己的儿子,真爱儿子的人,必时加以惩罚。(箴 13:24)
不要渴望有许多不忠实而无用的子女,也不要因不虔敬的儿子而喜欢。(德 15:22)
因为,有一个敬畏天主的儿子,胜过一千个不虔敬的儿女。没有儿子而死,比留下不虔敬的儿子更好。(德 16:3—4)
你有儿子么?就该教训他们:从幼年,就该使他们的颈项屈服。(德 7:25)
杖责与惩戒,赐予人智慧;娇纵的孩子,使母亲受辱。(箴 29:15)
智慧的儿子使父亲喜乐;愚昧的儿子,使母亲忧愁。(箴 10:1)
尚有希望时,应处罚儿子;但不可存心置他于死地。(箴 19:18)
孩童心中藏愚昧,只有戒尺能驱逐。(箴 22:15)
惩戒你的儿子,他必使你安心,令你心旷神怡。(箴 29:17)
疼爱自己儿子的,应当时常鞭打他,好能因他的将来而喜悦,免得他将来沿门乞食。(德 30:1)
对孩童不可忽略惩戒;用棍打他,他不致死去。你用棍杖打他,是救他的灵魂免下阴府。(箴 23:13-14)
训导自己儿子的,必会因他而得幸福;在自己亲属相识前,也必会因他而自豪。教训自己儿子的,会激起仇人的嫉妒;但在朋友前,必会因他而高兴。他的父亲虽然死了,却像没有死一样,因为他留下了一个相似自己的人。(德 30:2—4)
至于那放纵儿子的,日后他必包扎儿子的创伤;每听到他的叫声,心里就苦恼。不驯服的马,是难以驾驭的;任性的儿子,必然鲁莽执拗。(德 30:7—8)
你有女儿么?就该保护他们的身体,不要对她们常露笑容。(德 7:26)
对无耻的女儿,你应严加管束,怕她有机可乘,就放纵起来。(德 26:13)
任性的女儿,你应严加监视,免得你为了她,而成为敌人的笑柄,遭受本城人的非议,招致人民的讥笑,当众蒙羞。(德 42:11)
姑息孩子,日后他必会使你惊骇;同他开玩笑,日后他必会使你悲伤。(德 30:9)
在他年轻时,不要让他放任自由;对他的过失,不可忽略不顾。(德 30:11)
你教导孩童应行的道路,待他老年时也不会离弃。(箴 22:6)
青年怎样才能守身如玉?那就只有遵从你的言语。(咏 119:9)
任何人未死以前,不要称他是有福的,因为从他的子女,才能认识他的为人。(德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