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年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读经解析(神父讲道参考)

2023-09-06 17:28     阅读量:4599

甲年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 

如何协助天主寻找祂的宝藏

 

         这个世界衡量人的价值是根据人取得的成功,拥有的素质和积累的财富。这样的心态很微妙地,几乎不可察觉地影响到基督徒,就像蛇在岩石的缝隙中爬行而不易被发现。 天才、运动员、知名人士,任何证明具有特殊才能的人都被追捧和欣赏;但弱小者、穷人、无技能者或残疾人士,似乎为很多人来说,不仅不会接受他们, 甚至视他们为不可承受的重担。

 

         基督徒团体有以「英雄」事迹而自豪,并排斥其他罪人,视他们为无用的人,视为干枯而不结果实的枝条,视为带给家人「耻辱」的人。这显示出基督徒团体已吸收了世界的准则,而不是以天主的爱去爱护最小的弟兄姊妹,及那些被认为是无用的人。天主声明祂对那些特别需要爱的人以特别的关注,祂对以色列说:「因为你在我眼中是宝贵的,是贵重的,我爱慕你;所以我拿别人交换了你,拿别的民族交换了你的性命」(依43:4)。

 

         耶稣的意愿看人是同等的:基督徒团体应是关注那些「最小的」为中心。他们是天主的宝藏,是宝贵的珍珠,是值得到世界每个角落去寻找,找到后会得到无限的喜悦(玛13:44-46)。犹太经师说:「天主喜欢义人的复生与恶人的灭亡。」

 

         主耶稣却说,对于一个罪人的悔改,在天国的喜乐,更胜于九十九个无须悔改的义人。(玛18:13

         只要我们在天主的义人中,体验到天主的意愿:「天主选择贫穷的人」(雅2:5),「垂顾贫苦者、忏悔者和敬畏我言语的人」(依66:2),我们就能掌握今日读经的信息。。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样的讯息,现在让我们重复以下的话:

带领弟兄获得生命,体验上主的喜乐。

 

读经一:则33:7-9

         「我岂能喜欢恶人的丧亡﹖──吾主上主的断语──我岂不更喜欢他离开旧道而得生存」(则18:23)。上主担心自己的子民会选择死亡的道路,为这个原因,祂拣选厄则克耳先知,如同黑暗中的光明,作以色列子民的警卫(7节)。

         我们会问:「先知反对谁?谁是以色列的敌人,正在威胁并摧毁以色列子民呢?」

         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上主正在用非常严厉的灾难惩罚自己的子民:耶路撒冷城的毁灭和以色列子民被充军到外邦人的地方去。这时厄则克耳先知可以做什么呢?他必须要像号角一样,成为所有人的亮光,并警告所有的人,为的是使人得救。

         天主带着威严惩罚人的图像,在圣经中常常出现,几乎每一个诫命都许诺给那些遵守诫命的人,并威吓惩罚那些违反者(出28)。实际上并不是天主惩罚人,而是罪过为人带来丧亡。天主愿意拯救所有远离祂的人,远离衪所规定的道路的人。谁远离上主,谁就会为自己带来死亡。

         今日的读经一流露出上主对人的关心和担忧。天主所担忧的是祂子民的得救。天主叮嘱厄则克耳注意并警告自己的子民,留心护守他们,因为他们正走在一条丧亡的道路上,他们的选择为他们带来的是毁灭。

         厄则克耳先知是一位具有高度灵性警觉的人,是第一位明白上主道路的人,他可以是实时就知道人的选择是符合还是远离上主旨意的人。因此他有义务介入天主子民的生活,并真诚地说话,且警告正走在远离上主道路的人。如果先知不完成这项使命,那么就要为自己弟兄们的丧亡负责;相反,如果他指出某人走在毁灭的道路上,而这个人不听从他,那么先知就是无罪的(9节) 。

         每一位基督徒都是先知,是哨兵,因此都应该为自己的弟兄们负起部份的责任。

 

读经二:罗13:8-10

         在《致罗马人书》的第十三章,保禄讨论公民对国家的义务。在这种情形下,基督徒询问该怎样表达他们最大的忠信。基督徒如何对待不符合基督福音的国家法律?对待像尼禄这样的皇帝的态度是怎样?所有的人都对尼禄皇帝有所怨言,甚至还有人,也不排除一些基督徒,认为应该推翻他的统治。

         在本段经文的头几节里(1-7节),保禄宗徒叮嘱所有的人不为冒险的事情所缠绕,每人都要做良好市民,服从并尊重官长,遵守法律,并向国家纳税。

          在第二部分(8-10节),也就是今日的读经二,保禄提供了一些标准,帮助我们不仅面对这些问题,而且也面对一些伦理问题。当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前进时,就不知道该如何行动,这时就必须明白所有法律的终向与最高原则:「你应该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9节),所有别的诫命都是由此而来。这条诫命是一个细则与总纲。谁经常这样行动,并且只为了自己弟兄们的益处,谁就遵守了所有的诫命。人如果明白这条法律的意义,就容易明白且遵守国家的法律;如果有人想去侵占团体的利益,那么团体的利益需要得到保障,侵占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当然,当国家、教会,或者别的团体的法律与这条诫命相违背时,基督徒不仅有权利,而且有义务不遵守他们的法律。

 

福音:玛18:15-20

         为了不误解这段福音的意义,我们有必要理解当时的背景。玛窦福音第18章是在谈论基督徒团体成员中彼此的关系:谁在团体中是最大的?谁应该坐在首位?谁是最小的,是应受照顾?为了避免跌倒,该怎样面对那些远离信德的人?怎样对他们表示团体的爱?怎样使门徒之间的关系健康地发展?要宽恕别人多少次?

         今天,耶稣邀请我们关注祂对我们讲过的,应该帮助犯错的人和迷失方向的人。为了明白这样的讯息,需要在圣神的光照下与团体的弟兄友爱的互助下去读这样的讯息。但是在今天的福音中没有这样的导言:「同样,使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决不是你们在天之父的意愿」(14节)。团体中所有行事的准则必须符合天主的意愿,且是唯一的标准:看别人行动是朝向生命前进,还是通向死亡。

         当然,牧人应该寻找那些远离教会团体的羊群,他们可能受伤,或者面临被世俗风暴卷走的危险,生活充满黑暗与危险。但是每一位基督徒都是自己近人的牧人,没有人可以像加音那样说:「难道我是看守我兄弟的人吗﹖」(创4:9

         爱的法律要求每人都将自己的弟兄或近人带向正义与圣善的道路,但是该怎样做呢?

         有一个错误是要绝对避免的:就是说闲话,传播错误的消息。这是破坏别人的名声,只会使犯错误的人更感到被边缘化,被羞辱。这样是将犯错误者再次推向罪恶中,使其更加痛苦,相当于永远失去复原他的机会。

         也许有人想,如果说了该说的真话,在心中就有平安,但实际上真话不是绝对的价值,而是爱的表达。真话可以相反爱德,也可以摧毁团体成员的和谐生活与彼此友好的关系,真话应该有助于爱德的实行。不好的名声可以毁掉一个人:「舌头可以毁灭骨头」(德28:17),也可以杀害自己的弟兄,毁灭一个家庭,摧毁夫妇的关系。正如一句智者明言所说的:「善意的谎言胜过不适宜而讲的真话。」 

         真话不一定能带来爱德,却可以带来思想混乱与心绪不宁,并产生分歧、仇恨与愤怒。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将所知道与明白的全部说出来,尤其是当作恶的人说出全部真话时。如果真话带来凶杀,那就是魔鬼的计谋,是从邪恶而来,出于魔鬼的。「从起初,他就是杀人凶手,不站在真理上,因为在他内没有真理;他几时撒谎,正出于他的本性,因为他是撒谎者,而且又是撒谎者的父亲」(若8 :44)。

         现在让我们看看耶稣的建议,向一个将陷入迷失危险的人说「真话」,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必须单独、面对面的与弟兄说话。一切事必须守秘密,预防有人找出发生甚么事。这第一步是非常微妙的,首先因为它要求一个人的爱德,而且被规劝者往往不愿意接受。所有的人都比较喜欢投其所好,而不愿意指出别人的不足。其次是不容易找到合适的话语,合适的方法去谈要谈论的事;对于这样的规劝之道也不容易找到切入点,最后可能都忘记了自己想要做的和想要谈论的事,这样似乎一切都完成了。如果有弟兄需要悔改,而你却远离他,那么不得不怀疑你只怀有好意,以致失掉了弟兄,最终你该为没有悔改的弟兄负责。在这样的情况下,今日的读经二可以为我们带来帮助,即我们假想自己也身处同样的情况下,并想象一下什么事情是我们所愿意的,并希望别人也同样对我们做。

         如果第一步的情况没有所希望的结果,那么第二步就是向团体中的一个或者两个智者请教。不能忘记目标:要规劝并赚得自己的弟兄。从来不该向那些感到需要悔改的弟兄施压,也不要审判自己的弟兄。必须明白,每人都要为朋友的益处,并且常常为自己的弟兄作出表率和见证。

         最后一步是如果弟兄还不听,就报告给教会。这只是在弟兄所犯的错误足以威胁与打扰团体中的其他弟兄,尤其是信德薄弱的人。如果犯错的弟兄仍不悔改,就将他视为外邦人或税吏。

         如果我们再看看今日福音的前部分,就觉得奇怪,耶稣这样隆重的嘱咐,是在耶稣警告了自己的门徒后说的:「你们小心,不要轻视这些小子中的一个,因为我告诉你们:他们的天使在天上,常见我在天之父的面」(玛18:10)。身为罪人与税吏的朋友(玛11:19),耶稣的审判为何如此强烈呢?

         假如没有理解错,这句话在《玛窦福音》中也觉得很奇怪。这部福音显示,玛窦的团体不是由圣人所组成,是由罪人所组成。麦子与莠子一齐生长,可以用网去网各种不同的鱼,邀请圣善的人与罪人们一起赴宴。那么,如何理解那些不悔改的罪人必须要被驱除出教会团体呢?

         我们在这里不过是讨论这句与福音精神看似不符的句子,有一点却是肯定的,就是基督徒团体并没有权利命令作恶的成员离开。当团体觉得这个成员是个沉重的负担,是个不肯悔改的成员时,才可以警告。即使是罪人,也是这个团体的成员;没有任何母亲会以自己的子女为耻。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教会团体有权利对不肯悔改的罪人处以惩罚或者审判,耶稣在这里证实了将释放与束缚的权利委托给教会的决定(18节)。

          释放与束缚是一组对偶的表述。犹太经师们用他们的权力指出某些伦理的合法性,或者禁止做的事,用来公布或者收回团体的决定。这是托付给教会的伟大使命:教会被召去分辨哪些思想、决定与选择符合福音的精神,而又有哪些远离基督的教训。教会不驱除、不审判、不惩罚任何人;教会要意识到自己有必要帮助某些做重要决定和选择的人。

         在教会完成这样的使命后,教会也不忘基督的另一个严厉的叮嘱:「怎么,你看见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你眼中的大梁,倒不理会呢你怎能对你的兄弟说:兄弟,让我取出你眼中的木屑吧!而你竟看不见自己眼中的大梁呢?假善人啊!先取出你眼中的大梁,然后才看得清楚,以便取出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路6 :41-42)。教会的使命就是要在领会了福音讯息后,毫不含糊地将所领受的宣布出来,保持与基督和教会的共融。

         教会行使这种职务与使命的方式必须改变,这取决于别人的接受程度和教育观念,是很长时间的一个进程。在教会历史中有一段很严厉的时期,就是谁如果犯了严重的错误,就被驱出教会(格前5)。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时对于犯错误的人采取沉默或者不知情的态度,对别人就是一种恶表,这时最有可能使那些信德薄弱者失去信心。同样,如果有人曲解福音的意义,并公开说「对说异端的人,在谴责过一次两次以后,就该远离他」(铎3:10)。那么当然不行,因为基督徒团体在今天,这样的惩罚已不多见了。牧灵服务的方式可以有所变化,但是目标不变:让团体内的兄弟认识到自己所处的情况,帮助别人意识到错误,并促其悔改。保禄也这样规劝说:「但是如果有人,不听从我们书信上的话,应把这人记出,不要与他交际来往,好叫他惭愧,可是不要把他当仇敌看待,但要把他当弟兄规劝」(弟后3:14-15)。为了获得一个好的结果,就必须以爱面对一切;不能认为只有犯错误的兄弟离开团体,团体就会变的美好与圣善。如果让这样的弟兄认识到自己并没有完全在信仰上与团体共融,就可以唤醒他对团体的思念,对天父家乡的渴望,也就可以激起他内心返回父家的热情。

         最后的结束部分(19-21节),是耶稣最后的叮嘱,要求基督徒团体保持合一并常常联系,同时要求基督徒团体保持共融。这共融与合一的意愿,是让人意识到复活的基督临在于基督徒团体内,并与基督一起向天父献上祈祷。一个人,只有与天父的意愿与旨意合一,与自己的兄弟和基督徒团体保持共融合一,才能体会到基督托付给教会「束缚」与「释放」权力的真正意义,绝不能容忍某些人以基督的名字讲论错误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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