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思已亡日简史及礼仪(11月2日)

2023-10-31 15:18   公教会礼仪发凡  阅读量:6935

追思已亡简史及礼仪 (11月2日)

 

这是一个独特的纪念日,拉丁文名称为Commemoratio Omnium Fidelium Defunetorum,即“所有亡者信友纪念日”。这一天在礼仪上不称为“节日”(Solemnity)或“庆日”(Feast),但它的等级却与“节日”相等(参阅感恩祭典,24.页,礼仪日一览表)。

 

一、本纪念日简史

教会很早就有为亡者祈祷的习惯,除祈祷外,有时也举行弥撒,尤其是在亡者逝世周年纪念日。东方各教会也早有追念所有亡者的习惯,但日期各有不同。

每年规定一天来纪念所有信友亡者的概念,始自西班牙塞未拉地方主教依西道(第七世纪时),他命令他属下的所有隐修会院在“圣神降临”后第一天,为所有亡者奉献弥撒。

公元九九八年时,著名的法国克吕尼本笃修会院长圣欧帝乐(Odilo)命令所有其属下会院以庆节的方式纪念所有亡者信友,规定在十一月一日晚祷后打钟并咏唱亡者日课,第二天所有该修会司铎应为教会所有已亡成员举行圣祭。由于当时本笃会的影响力,此种热心敬礼的习惯很快传遍法、英、德等地区。意大利和罗马教会直到第十三、四世纪时,才予以接受。

 

二、纪念亡者的意义

教会追念亡者的习惯,以及追思亡者日的订立,主要在表达教会传统的信仰。首先是“死亡并非生命的毁灭”的信仰。正如“亡者颂谢词”所说的;“为信仰主的人,生命只是改变,并非毁灭”。我们也相信,信主的人死后曾得到另一种生命,称之为永生。而且有一天,亡者仍会复活起来。这信仰的主要基础是耶稣基督为了我们人类受死而后复活了。

本纪念日的建立也是为了表达另一主要信仰:“诸圣的相通。”我们相信,所有亡者信友,可能由于罪罚或小罪,仍未进入天乡,但仍属教会的成员,我们能够与他们相通。他们为了自身的罪罚或小罪,必须经过一段炼净的阶段。我们相信,在世的信友可藉祈祷、善工、献祭等对他们有所帮助,使他们早日完全与天主和所有圣人在天上欢聚。教会惯用的说法,称他们是炼狱的灵魂,又称他们为受苦的教会。在纪念了天上诸圣----胜利的教会----之后,再特别纪念那些在炼净阶段的灵魂,也是理所当然的。

本纪念日的订立也是为了加强我们对永生与死后复活的信仰与期望,因而提醒我们要努力善度今生,保持纯洁无罪,好能得到善终而进入永生的天乡。

教会一向重视对亡者的追念,早期未订定特别纪念日是因为在礼仪中每天都有为亡者信友的祷词,直到现在仍是如此。

 

三、本日的礼仪

本日礼仪最显著的特点是每位司铎可为炼灵举行三台弥撒。这种习惯为西班牙道明会士于第十五世纪末所创始。教宗本笃第十四世于一七四八年予以认可,并将此举行三台弥撒的特权给予西班牙、葡萄牙及拉丁美洲所有司铎。教宗本笃第十五世于一九一五年则将此特权给予教会所有司铎,但只许为自己的意向举行一台弥撒,其他弥撒须为炼灵及教宗的意向而举行。

本日的弥撒经文大部分均为新编,依照礼仪宪章(81)的指示,更清楚地表达基督徒死亡的逾越特征:死亡不是终结,而是进入光荣境界的门路。除旧有的一式颂谢词外,又补编了四式追思亡者颂谢词。五式颂谢词的主题分别为: (1)复活的希望; (2)基督死了,是要我们免除永死,为主而生活; (3)基督是生命与复活; (4)从尘世生活进到天上光荣; (5)我们靠基督的胜利而进入永生。因此,新礼仪试图带给人对永生的希望,面对死亡的奥秘,仍感到安慰、平安:“我们虽为死亡的定律而悲伤,却因永生的许诺而获得安慰。”旧礼中的“震怒之目”(Dies-irae)和其他令人产生恐怖、忧伤的经文或歌曲均被删除,以便对复活之信德与希望的光辉,能放射出来,安慰忧苦者的心灵。

三台弥撒的读经、专用经文所强调的是耶稣基督的逾越奥迹。第一台弥撒的进堂咏首先指出了这个主题:“耶稣确实死而复活了,凡是为耶稣死去的,天父也必同样使他们与耶稣一同前来。在亚当内众人都死了,同样在基督内,众人都要复活。”这里也指出了众人必要死的原因:亚当的过错,但是人类靠死而复活的耶稣仍会复活。我们的祈祷通常是求天主赏赐亡者分享耶稣复活的荣耀(如第一集祷经)。各篇读经也都与以上主题相关。

由于本纪念日的重要,遇到主日时,仍要举行本日的追思弥撒,但日课宜念该主日日课。追思弥撒着紫色或黑色祭衣。

 

四、其他习惯

依照礼仪日历(Ordo Missae Celebrandaeet Divini Of- ficii Persolvendi)指示,十一月一日第二晚祷后,如果为了教友的虔敬而习惯举行追思亡者晚祷,仍可继续,也可与其他传统的热心善工同时举行,作为一特殊的热心敬礼。但我国各堂区、修会团体、家庭等似乎仍没有做任何敬礼的习惯。为了加强教友的信德,似乎也有引进某些特殊敬礼的必要,如:举行追思亡者圣经诵祷(参阅赞颂主荣第二集),再配合一些适合我国礼俗的习惯等。

在欧、美等天主教国家,教友皆习惯从一日午后起,就到坟地“扫墓”,献花祈祷,多次也请司铎分别为坟地的亡者祈祷。目前我国教友似乎也逐渐养成在这一天去扫墓的习惯。从十一月一日到八日去坟地热诚扫墓并为亡者祈祷的信友每天皆可为炼狱灵魂获得全大赦,其他日子可获部分大赦。

再者,追思亡者日,或如有主教同意,在前一主日或以后的一个主日、或诸圣节日,在所有圣堂中或合法使用的小圣堂中皆可为亡者获取一次全大赦。过去每次朝拜圣堂(totiesquoties)得一次全大赦的方式已被取消。

 

最近几个世纪,由民间热心敬礼产生一种趋势:即将每个月份用来特别敬礼某项信仰的奥迹,如五月为圣母月,特别敬礼圣母,六月为圣心月,特别敬礼圣心……。这些敬礼的仪式均属私人性质,但均有教会的认可。十一月初举行了追思亡者纪念日,很自然地,整个十一月就成为炼灵月,特别为亡者祈祷。梵二礼仪革新未直接谈及此种敬礼,因为属于私人热心善工。但为亡者的祈祷或其他敬礼方式(如为亡者献弥撒)都是值得鼓励的。尤其在家庭中,多多追念已过世的亲友,为生者亡者均可获得无比的神益。

 

摘自《我们的庆节》  赵一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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