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宪章》-----四旬期

2024-03-13 19:11   公教会礼仪发凡  阅读量:3839

四旬期   

 

    109 在礼仪中及在礼仪教导中,应明白显示四旬期的双重特性,就是特别藉着纪念领洗或预备领洗,并藉着苦行。信友们更热切的听取天主的圣言,并专务祈祷,以便准备庆祝逾越奥迹。为此:

 

     a. 四旬期礼仪内有关圣洗的特别要素,应更充分的加以运用;并应斟酌的时宜,将旧传统中的若干予以恢复;  

 

     b. 对有关苦行的要素亦然。在教导方面,应对信友的心灵强调罪恶的社会影响,还要强调苦行的本义,就是恼恨罪恶对天主的侮辱;同时不可忽略教会在作苦行时所担任的角色,还有为罪人祈祷的迫切需要。

 

     110 四旬期内的苦行,不仅应该是内心的,个人的,而且应该是外在的、社群的。至于苦行的方式,则须按时代与地区的许可,以及信友们的环境去培养,并应由上文第廿二节所指的当权者,加以鼓励。

 

     不过,主受难死亡的圣周五,到处都应遵守的逾越斋戒,必须保持其神圣性,并要斟酌时宜,一直延长到圣周六,使能以高昂豁朗的心情,进入基督复活的快乐。

 

选自《礼仪宪章》1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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