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众之母》文件 连载三
石磊试译   20小时前   108

 

与救恩合作层面玛利亚的相关称号

16.在众多用于呼求玛丽亚的称号中(如仁慈之母、穷人之望、进教之佑、永援之母、辩护者等),有若干称号更直接关乎她参与基督的救赎工程,例如“共同救赎者”与“中保”。

 

共同救赎者

17.“共同救赎者”(Corredentrice)这一称号出现于15世纪,旨在修正自10世纪用于玛丽亚的“救赎者”(Redentrice,即“救赎之母”的简称)这一称呼。圣伯尔纳多赋予十字架下的玛丽亚特殊角色,这成为“共同救赎者”称号的源头——该称号首次出现在15世纪萨尔茨堡(Salisburgo)的一首匿名赞美诗中。[31]尽管“救赎者”这一称谓在16至17世纪仍被沿用,但在18世纪完全被“共同救赎者”所取代。20世纪上半叶,关于玛丽亚参与救赎的神学研究,使人们对“共同救赎者”这一称号有了更深入的理解[32]。

 

18.有几位教宗曾使用过这一称号,但未加以详细阐释[33]。通常,他们从两个不同的层面提及该称号:一与天主之母的身份相关——玛丽亚作为母亲,使基督有可能成就救恩[34]。二与她在十字架旁与救主基督的联合相关[35]。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基于教义、牧灵及大公主义的考量,避免使用“共同救赎者”这一称号。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至少在七个场合使用过该称号,尤其在论及把我们的苦与基督的苦难,以及十字架下玛利亚的苦难一同献给天主时,我们苦难的救赎价值[36]。

 

19.1996年2月21日,时任信理部部长若瑟·拉青格枢机,在回应“中保玛丽亚信众之声”(Vox Populi Mariae Mediatrici)运动,他们提出将玛丽亚称为“共同救赎者”或“一切恩宠的中保”的教义诉求时,在表达个人意见时明确回应:“不可以。这些称号的精确含义尚不明确,其蕴含的教义也尚未成熟。一项由天主信仰所确立的教义,属于信仰宝库(depositum fidei),即通过圣经与宗徒传统传递的神圣启示。目前尚无法清晰看出这些称号所表达的教义存在于圣经与宗徒传统之中。”[37]此后,在2002年,他公开表达了反对使用该称号的立场:“‘共同救赎者’这一表述与圣经及教父的语言相去甚远,容易引发误解……一切皆源于祂,正如《厄弗所书》与《哥罗森书》所强调的。玛丽亚之所以为玛丽亚,全因祂的恩宠。‘共同救赎者’这一术语会掩盖这一源头。”拉青格枢机并非否定使用该称号的良好意图与积极方面,而是认为其“术语不当”[38]。

 

20.这位枢机提及《厄弗所书》与《哥罗森书》,其中诗歌的术语与神学显示出降生成人的天主圣子是独一的救赎核心与本源,排除了添加其他中保的可能——因“一切属灵的祝福”皆“在基督内”赐给我们(弗1:3),我们在祂内成为义子(参见弗1:5),在祂内蒙恩(参见弗1:6),“借着祂的血得蒙救赎”(弗1:7),祂“将各样的恩惠丰厚地赏给我们”(弗1:8)。我们在祂内“成为后嗣”(弗1:11),并早已被预定。天主更愿“使整个圆满居在祂内”(哥1:19),并“借着他使万有,无论是地上的,是天上的,都与自己重归于好”(哥1:20)。这份对基督独一地位的赞颂,要求我们将任何受造物都明确地置于领受者位置,并在考量救赎领域的任何可能的合作形式时,秉持虔诚与明智的谨慎态度。

 

21.教宗方济各至少在三个场合明确表达了反对使用“共同救赎者”称号的立场,强调玛丽亚“从未想过将圣子的任何东西据为己有。她从未以共同救赎者自居。不,她是门徒。”[39]救赎工程已然圆满,无需任何增补。因此,“圣母从未想过剥夺耶稣的任何称号……她未曾为自己要求成为准救赎者或共同救赎者:绝不。救赎者只有一位,这一称号不可复制。”[40]基督“是唯一的救赎者:不存在与基督并列的共同救赎者。”[41] 因“出于爱与服从而奉献的十字架上的牺牲,具有无限丰盈的补赎价值。”[42]尽管我们能在世间延续其效果(参见哥1:24),但教会与玛丽亚都无法替代或完善降生成人的天主圣子的救赎工程——这一工程已然圆满,无需任何增补。

 

22.鉴于必须阐明玛丽亚在救赎工程中对基督的从属地位,使用“共同救赎者”这一称号来定义玛丽亚的合作始终是不当的。该称号可能暗淡基督唯一的救赎中保身份,进而在基督信仰真理的和谐中引发困惑与失衡,因“除祂以外,无论凭谁,决无救援,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字,使我们赖以得救的”(宗4:12)。当一种表述需要反复解释才能避免偏离正确含义时,它便无法服务于天主子民的信仰,变得不合时宜。在此情形下,它无助于彰显玛丽亚在救赎工程及恩宠工程上是首位且是最重要的合作者这一角色——因为淡化耶稣基督独有角色的危险,并非圣母的真正荣耀。天主圣子降生成人,祂为我们的得救而来,唯有祂能向圣父献上无限价值牺牲。事实上,玛利亚是“上主的婢女”(路1:38),指引我们走向基督,并呼吁我们“他无论吩咐你们什么,你们就作什么”(若2:5)。

 

脚注

 

[31]据目前所知,这一称号出现于15世纪,一位本笃会颂诗作者为后世留下了以下手写祷文,现藏于萨尔茨堡圣伯多禄修道院:“Pia, dulcis et benigna/nullo prorsus luctu digna/si fletum hinc eligeres/ut compassa Redemptori/captivato transgressori/tu corredemptrix fieres”(“慈爱、温柔而良善/全然不配承受任何忧伤/若你从此选择哭泣/与救赎主一同分担苦难/为堕落的罪人/你将成为共救赎主”):《圣母的分担》(De compassione BMV),20:G.M. 德雷韦斯(编),《中世纪赞美诗选集》(Analecta Hymnica Medii Aevi),第46卷,莱比锡1905年版,第79号,第127页。

[32]神学家对“共救赎主”这一称号的理解各不相同:(1)直接、类基督式或最大化合作,认为玛利亚的合作与基督的救赎(客观救赎)紧密、直接且即时相关。依此观点,玛利亚的功绩虽从属于基督,但对救恩具有救赎价值;(2)间接或最小化合作,仅限于她在领报时的“愿意”。这是一种使道成肉身成为基督救赎预备步骤的间接合作;(3)直接但接纳性或类教会式合作,通过接纳救主救赎牺牲的果实、代表教会参与客观救赎。这是一种直接但同时具有接纳性的合作,因玛利亚仅接纳了基督的救赎,从而成为“首座教会”。

[33]在比约十世教宗任期内,“共救赎主”称号出现在礼仪圣部的一份文件和圣职部的两份文件中。参见礼仪圣部,《圣母七苦》(Dolores Virginis Deiparae)(1908年5月13日):《教廷公报》(ASS)第41卷(1908年),第409页;圣职部,《有爱者》(Sunt quos amor)法令(1913年6月26日):《罗马教廷公报》(AAS)第5卷(1913年),第364页,其中称赞“在耶稣圣名后加上其母亲、我们的共救赎主、至圣玛利亚之名”的习俗;《获大赦祷文》(Oración indulgenciada)(1914年1月22日):《罗马教廷公报》(AAS)第6卷(1914年),第108页,文中称玛利亚为“人类的共救赎主”。首位使用“共救赎主”称号的教宗是比约十一世,他在1925年7月20日关于庞贝玫瑰圣母的简函中提及:“切记,在加尔瓦略山,你与被钉十字架的圣子一同为世界的救恩献上心灵的受难,成为了共救赎主”(参见 比约十一世,《致庞贝山谷玫瑰圣母》,收录于《宗座赎罪院:大赦手册》,罗马1952年版,第628号);另参见 对维琴察教区朝圣者的讲话《再次见证》(Ecco di Nuovo)(1933年11月30日):《罗马观察家报》(L’Osservatore Romano),1933年12月1日,第1版。

[34]参见比约十一世,《救赎圣年闭幕卢尔德广播讲话》(1935年4月28日):《罗马观察家报》(L’Osservatore Romano),1935年4月28—29日,第1版。

[35]参见比约十一世,《致庞贝山谷玫瑰圣母》,收录于《宗座赎罪院:大赦手册》,罗马1952年版,第628号。

[36]参见圣若望·保禄二世,周三公开接见(1980年12月10日):《教宗训导集》(Insegnamenti)III/2(1980年),第1646页;周三公开接见(1982年9月8日):《教宗训导集》(Insegnamenti)V/3(1982年),第404页;三钟经讲话(1984年11月4日):《教宗训导集》(Insegnamenti)VII/2(1984年),第1151页;瓜亚基尔“黎明圣母”朝圣地讲道(1985年1月31日):《教宗训导集》(Insegnamenti)VIII/1(1985年),第319页;三钟经讲话(1985年3月31日):《教宗训导集》(Insegnamenti)VIII/1(1985年),第890页;对“卢尔德病患运输联合会”朝圣者的讲话(1990年3月24日):《教宗训导集》(Insegnamenti)XIII/1(1990年),第743页;三钟经讲话(1991年10月6日):《教宗训导集》(Insegnamenti)XIV/2(1991年),第756页。然而,在当时的信理部1996年2月21日周三会议之后,圣若望·保禄二世停止使用“共救赎主”这一称号。值得注意的是,该称号并未出现在他1987年3月25日的《救主之母》通谕(Redemptoris Mater)中——这是圣若望·保禄二世阐释玛利亚在救赎工程中角色的核心文献。

[37]拉青格,《1996年2月21日周三会议记录》,藏于信理部档案。

[38]拉青格—P. 泽瓦尔德,《天主与世界:信仰与生活的对话》,H. 泰勒译,旧金山2002年版,第306页。

[39]方济各,《瓜达卢佩圣母节讲道》(2019年12月12日):《罗马教廷公报》(AAS)第112卷(2020年),第9页。

[40]方济各,《“痛苦之母:门徒与母亲”日常默想》(2020年4月3日):《罗马观察家报》(L’Osservatore Romano),2020年4月4日,第8版。

[41]方济各,周三公开接见(2021年3月24日):《罗马观察家报》(L’Osservatore Romano),2021年3月24日,第8版。

[42]比约十二世,《汲水》通谕(Haurietis Aquas)(1956年5月15日),第10段:《罗马教廷公报》(AAS)第48卷(1956年),第3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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