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导论
本文介绍罗马书的背景。这里所说的背景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指罗马团体,另一方面指保禄的写作动机。这书信是保禄写给罗马的教会,因此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下,当时的罗马教会是怎样的一个团体,亦只有弄清楚这个团体,我们才可以更容易读明白罗马书的内容。同时,探讨保禄这封书信的动机,也有助我们了解这书信的内容。然后,我们会简单介绍有关罗马书的完整性的问题。虽然最后也难有确切证据,来证明或否定其完整性,然而,细看这些理据,也有助读者增加对罗马书的认识。
2.团体的背景
罗马城的地理位置
罗马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城市。早在主后一世纪前,罗马已经是地中海沿岸一带的重要城市之一。它位于泰伯河岸(Tiber River)的平原上,临近地中海,位置优良,加上本身是帝国的首都,所以成为了整个地中海地区的枢纽。
罗马最初只是一个牧羊人聚居的小村庄,及至主前八世纪才正式成为罗马国,而后来更发展成为一个共和国,由两位执政官同时管理国家事务。由于对外的战争屡获胜利,所以隶属于 罗马的省份不断增加,当中包括马其顿、阿哈雅、西西里等,而犹大地区也不例外,在主前63年的一场战役中被罗马将军庞培攻占,成为了罗马叙利亚省的一部分。
主前31年,奥古斯都(Octavius)结束了罗马的内战,成为罗马帝国惟一的领袖,后来更获封为罗马皇帝。在他以后继位的罗马皇帝,都和新约经文有些关系,当中有喀劳狄(Claudius,41-54),他于主后49年将犹太人逐出罗马;还有其继任人暴君尼禄(Nero,54-68)。
罗马教会的建立
罗马教会并非由保禄所建立,它早在保禄写罗马书前已存在,而书信本身便是最早和最有力的证明。虽然有些早期教会传统指罗马教会是由保禄和伯多禄建立的,但这应该是不可能的。首先,保禄在罗马书15:20曾经提到“免得我在别人的基础上建筑”,保禄在这里已告诉我们罗马教会是“别人”建立的,而非他本人。
至于这“别人”是谁,保禄没有告诉我们,但应该不会是伯多禄,因为在罗马书出现前,伯多禄应尚未在罗马城积极地展开传教工作,否则保禄怎会在罗马书只字不提呢?伯多禄应该到过罗马,但却是在他的晚年,时间应不会早于主后50年,因为根据宗徒大事录的资料,伯多禄是有参与耶路撒冷会议的,而该会议是在主后49年举行的。因此,在伯多禄来到前,罗马的基督徒团体早已经存在了,伯多禄不会是创始人。
根据宗徒大事录2:10中有关五旬节的记载,当时在场的虔诚犹太人中,有侨居罗马的,所以有学者推测可能是这些人将他们在圣神降临那天听闻的带回罗马,他们便成了最早将福音带到罗马并传播出去的人。
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罗马城是罗马帝国的首都,是当时世界重要城市之一,自然有不少来自各地的基督徒往来,他们也可能会在那里福传,建立教会。另外,保禄在罗马书中提到两个犹太人的名字:安得洛尼科和犹尼雅,说他们是“使徒中有声望的”(罗16:7),所以也有学者认为他们可能是最早把福音传到罗马的使徒之一。
至于罗马教会建立的时间,我们可从保禄在格林多遇见的阿桂拉和普黎史拉,这两位犹太籍基督徒,得到一些资料。按宗徒大事录的记载,他们夫妇二人是被罗马皇帝喀劳狄在主后49年所颁发的通谕逐出罗马(宗18:1-2),而根据史学家稣厄托尼的推测,罗马皇帝要驱逐犹太人,可能是因为当地的犹太人和犹太基督徒常发生冲突。这通谕暗示早在公元49年前,罗马城中已有基督徒团体,其势力已大至足以和当地的犹太人对抗。这进一步证明伯多禄不可能是罗马教会的始创人。
虽然我们无法确实知道罗马教会的始创人是谁,和创立的年份,但我们对这个团体还是有一点的认识。首先,从主前一世纪开始,罗马境内已有一个庞大的犹太团体,人数约有五千,而从先前的推论我们知道,基督死而复活的福音,很大机会是由这些侨居罗马的犹太人带回罗马的,保禄也在罗马书中点名赞扬两位犹太基督徒。所以我们相信在罗马教会的团体中应该有为数不少的犹太基督徒。有学者更认为团体是以犹太人为主的,因为保禄在书信中引用了大量的旧约,特别是亚巴郎的历史。
此外,有学者提出,虽然喀劳狄皇帝驱逐犹太人离开罗马,但他六年后便离世,因此犹太人和犹太基督徒可以重返罗马。这可以从罗马书中保禄向阿桂拉和普黎史拉夫妇问好来引证(罗16:3)。但有部分学者却认为罗马教会团体是以外邦人为主的,因为从书信的内容可以看到,保禄将书信的读者列入为他要宣讲福音的外邦对象,例如保禄称他们为外邦人:“我对你们外邦人说:我既然是外邦人的宗徒,我必要光荣我的职务”(罗11:13)
保禄又称自己为外邦人的宗徒:“藉着他,我们领受了宗徒职务的恩宠,又使万民服从信德,以光荣他的圣名”,“弟兄们!我愿告诉你们:我已多次决定要往你们那里去,为在你们中间,如在其他外邦人中一样,得到一些效果;然而直到现在,总是被阻延”(罗1:5,13)。
其次,喀劳狄的驱逐通谕始终驱赶了大部分的犹太基督徒,所以我们不难想象在那数年间,团体中得以留下的必定是外邦信徒。他们在这期间取代了犹太基督徒成为了团体的骨干。
总括而言,罗马教会团体的起源实际上以无从稽考了。我们只可以知道早在主后49年她已存在,很可能是由侨居罗马的犹太人将基督的福音从耶路撒冷带回去。他们是一个混合的团体,由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组成,当中以外邦人为主。
3.书信的背景
保禄的写作动机
就如上文所言,罗马教会并非由保禄建立的,保禄在写信给他们前也从未探望过他们,这实在有别于写信给他自己亲手建立的教会。为那些保禄自己建立的教会,书信部分是写给他培育的信徒领袖,内容多是处理团体在信仰和道德上的问题。罗马书的写作目的很明显不同 。
其实,保禄在罗马书15:14-32节中,简单地交代了自己写这封信的背景:那个时候,保禄认为自己在地中海东面,即希腊以东的传教生活已告一段落,他渴望到西方去,特别是到西班牙传教。保禄要经罗马到西班牙,是因耶稣基督升天前吩咐过门徒要把福音传至地极,而那时的人相信罗马是世界的中心,西班牙便是地极,所以保禄希望在到西班牙前,可以顺便拜访罗马教会,实现他多年来的愿望。保禄也在信中向罗马教会透露,他会先将从自己所建立的教会募得的捐款送到耶路撒冷去,然后才展开西行之旅。
为何保禄如此渴望到访罗马教会呢?这同时也是他写罗马书的原因。对保禄来说,他一直渴望前往罗马城,可惜一直未能如愿,但现在他认为自己在东方的事业已稳固,正是扩展其传教事业,使之向西方发展的时机。至于罗马城,我们在本文开始时也介绍过,它是罗马帝国的首府,是当时世界的中心点,所以对保禄来说,她是发展其西方传教事业的一个具策略性的据点,是重要的福传基地,因此,他很希望到访罗马教会,并得到对方支持他的计划——“所以当我往西班牙去的时候,我希望中途能见到你们,所以稍微满足我见你们的心愿,然后由你们送我上道”(罗15:24)。
除此以外,由于这个教会不是由保禄建立的,所以保禄希望能到他们身边传播福音,以宗徒的训诲巩固信徒的信仰基础,带领他们走向天主。但由于他到访的计划迟迟仍未实行,所以保禄借罗马书交代行程受到阻延的原因,以及未来的计划。
保禄本人,以及他所传的福音一直受到不少人的批评和攻击,保禄担心罗马教会的信徒也听过这些流言,对他产生误解,所以他在信中陈明自己所传的福音,并澄清一些误解。更重要的是保禄将要带捐款到耶路撒冷去,但他对于这次的行程没有很大的信心,因为他本人在当地的名声不大好,担心会遇到阻挠,被拒绝,甚至被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迫害。保禄的忧虑,我们不难在罗马书中发现,特别是他要求罗马教会的信徒为他祈祷,祈求母教会会接受这一笔来自外邦教会的捐赠——“使我脱免在犹太地不信者的手,并使我带到耶路撒冷的款项,得蒙圣徒悦纳”(罗15:31)。
有学者认为保禄深知在这一趟的行程中,他要面对一连串的质疑和挑战,所以保禄不自觉地在罗马书中,将自己在传教生涯中所传的福音作一次有系统的反省和整理,以作为日后回应犹太人的驳斥的准备。这正好解释了保禄为何在一个以外邦人为主的信徒团体中,引用大量旧约圣经,并重点地讨论福音与法律、与以色列民的关系。
虽然保禄未曾到访过罗马,但有学者认为保禄对罗马教会的情况应该略有所闻,并认识不少团体的成员。他们这个看法是因为保禄在罗马书16:1-6的问候语中提到很多团体信徒的名字,所以学者认为保禄写这信的另一目的,是为协助解决罗马教会中信徒之间的不和冲突,缓和犹太基督徒与外邦基督徒的紧张关系。但对于这个看法,我们先作保留,因为这牵涉到罗马书完整性的问题,这是我们将会在下文讨论的。由以上可见,保禄在动身到耶路撒冷以前,先写了这一封信给罗马教会,向他们预告将会到访。因为保禄和罗马教会至今仍素未谋面,所以罗马书可算是保禄发给罗马教会的自我介绍信。保禄在信中以外邦人宗徒的身份(罗11:13)介绍自己,然后以一个较完整、有系统的方式去介绍他所传播的福音,并对信徒作出伦理方面的劝导。相比之下,虽然罗马书中表达的保禄神学是较其他书信有系统,但它绝不是一篇教义性的论文,也没有包含所有保禄的神学。
书写年份及地点
罗马书的写作年份,我们可以透过保禄本身写给部分教会的书信,以及宗徒大事录的记载而推论出来。
保禄在罗马书中提到有关捐款一事,让我们知道此书信是和格林多前、后书及迦拉达书写于同一时期的,即保禄第三次的传教旅程的末期。从迦拉达书的记述中,我们知道整个募捐行动的始末(迦2:10),后来保禄又在格林多前、后书提醒格林多信徒认真执行这项爱德的行动,并预告他将亲身到格林多收集捐款(格前16:1-4;格后8-9章),以送往耶路撒冷给母教会。到了罗马书,保禄提到他已收妥了各教会的捐款,并正要动身往耶路撒冷去。所以我们相信罗马书应该是四大书信中最后完成的一封。
另外,从宗徒大事录第二十章的记载可以知道,保禄在第三次传教旅程的末期,经历了厄弗所的暴动后,便经过马其顿往希腊去了。在这段时间,他来回于马其顿与希腊之间,为的是处理募集捐款事宜。他按照原来的计划,在阿哈雅住了三个月(宗20:1-3),而学者们相信保禄应该是在这三个月中写罗马书的。离开希腊之后,保禄便带着迦拉达、马其顿及阿哈雅各教会所募捐的物资与希腊和亚细亚各教会的随员一起往耶路撒冷去。记载于宗徒大事录的行程与在罗马书15:25-28的记述非常吻合,所以学者们进一步推算出保禄是在主后57年的冬季至58年春天期间写成罗马书。
至于罗马书的写作地点,几乎所有学者都同意是在阿哈雅的首府格林多完成的。这除了有宗徒大事录的资料支持外,保禄在罗马书的信末也清楚地提到他当时是住在格林多加约的家中(罗16:23;格前1:14)。他还特别介绍了耕格勒教会的女执事福依贝(罗16:1),而耕格勒这地方是格林多邻近的港口,因此我们相信保禄当时是身处格林多的。
4.书信的完整性
罗马书是其中一封没有被质疑其真确性的保禄书信,但它的完整性一直是学者争论的对象。引发起这样的争论,主要是因为罗马书的抄本有许多不同的版本。
早期的抄本是写在纸草纸(papyrus,或译作蒲草纸)上的,罗马书也不例外。这些抄本流传至今,已成了断章残片。虽然稍后有以羊皮抄成的抄本,且保留得较完整,但却没有两个被保留的抄本是完全一样的,这产生了一些经文的问题。一般来说,引起最多争议的,是罗马书的1:7,1:15和16:25-27这几个章节。
1)罗马书1:7及1:15引发的问题
罗马书1:7和1:15引发的问题是相同的。由于1:7“住在罗马,为天主所钟爱”这一句,及1:15“在罗马的人”这一句不是所有手抄本都有,所以有学者怀疑罗马书并非一开始就是写给罗马教会的。
2)罗马书16:25-27引发的问题
“愿光荣归于天主,他有能力坚固你们,使你们合乎我所传布的福音,和所宣讲的耶稣基督,并合乎所启示的奥秘——这奥秘从永远以来,就是秘而不宣的,现今却彰显了,且按照永恒天主的命令,藉着先知的经书,晓谕万民,使他们服从信德。愿光荣赖耶稣基督归于唯一全智的天主,至于无穷之世,阿门。”(罗16:25-27)
这一段光荣颂,在不同的抄本处于不同的位置。
有些是紧接在罗14::2之后,即是保禄教导信徒有关爱德的重要性时,这句之后:“但谁若怀着疑心吃了,便被判有罪,因为这不是出于信心做的:凡不出于信心做的,就是罪。”
有些是在罗15:33之后,即是保禄向信徒交代往后的行程时,这两句之后:“这样,可使我照天主的旨意,高兴地到你们那里去,同你们一起稍微休息。愿赐平安的天主与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有些是罗16:23之后,即现在思高版本的罗马书。
这既是说在历史上,包括光荣颂的罗马书曾以三个样式出现过:出现于只有十四章的末端的,如奥利振指的“马西翁版本”;出现于十五章之后的,如被称为“纸草纸第四十六号”(Papyrus 46, 简称P46)的手抄本,它是罗马书最古老的手稿;出现于共有十六章的末端的,即我们现今普遍公认的版本,如“梵蒂冈抄本”和“西乃抄本”;最后还有一些版本是没有这光荣颂的。
因此,这不免会令人怀疑这光荣颂是否较晚期才加入罗马书的,甚至有人怀疑它不是出自保禄手笔的,但普遍的学者都认为它是出自保禄的。另外,这些不同样式的罗马书亦引发另一疑问,究竟它们出现的次序是怎样的。
3)不同样式的罗马书先后次序的问题
关于三个包含光荣颂的完整版本的罗马书出现的先后次序,在思考这问题时,很多学者将这问题连罗马书原来的长短以及收信人,即1:7和1:15引发的问题一起推论,意图找出三个版本的先后次序。有人主张罗马书本来是十六章的,但后来删改至十四章,并涂去“给罗马人”的字眼,使它成为一封传阅的函件,转寄给其他教会,所以在历史上有两个版本。另有人认为罗马书本是没有收件人,只有十四章的函件,后来才加上个人的“问安”和“给罗马人”的字眼,然后寄给罗马教会。
虽然说罗马书曾有多个不同款式的手抄本出现,但当中以共十六章的款式最广为人接受,而学者对罗马书的完整性的讨论往往亦是集中在第十六章。
自十九世纪开始,不少学者提出第十六章原来并不属于罗马书,而是保禄写给另一教会的;至于第十五章,因为有早期教父只提及罗马书的首十四章,才稍微引起质疑。
不少学者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第十六章不是罗马书原有的部分。首先,如上文所言,在最古老的手抄本P46中,光荣颂是置于第十五章之后,而十六章的其他部分是在光荣颂之后。加上罗15:33“愿赐平安的天主与你们众人同在!阿们。”这一句接近保禄其他书信,如格前16:23-24、格后13:11结束前的祝福,这不禁令人怀疑罗马书是否原来只有十五章,而十六章是外加的。此外,早期的教会如戴都良等也从不引用十五章和十六章,所以学者怀疑当时的罗马书并不包括这两章。
其次是罗马书16:1-16这部分很像一封独立的介绍书,它有齐了同样是记载于纸草纸的古代介绍信的格式。学者们对这部分质疑的是,究竟这一封介绍耕格勒教会的女执事福依贝的信件是要写给谁的?是否真的要写给罗马教会呢?很多学者认为罗16:1-20是写给厄弗所教会,向他们介绍这位女执事。
学者提出的论点有多项。首先,在这封介绍信中,保禄指名道姓地问候了二十六人,他以“我的助手”、“我的同族”、“我的同囚者”、“我的母亲”来描述彼此的亲密关系。但保禄原是未曾到过罗马的,而这里所表达的,都是一些和他非常熟悉的人。反之,保禄曾在厄弗所福传两年,那是一个他非常熟悉的教会,在那里他有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其次,名单中提到阿桂拉和普黎史拉两夫妇,这两人实已迁居到厄弗所(宗18:18-19,26)。他们两人在保禄写格林多前书时仍是在厄弗所,并在那里有一个小团体(格前16:19)。
再者,有学者认为罗16:17-20的笔法和罗马书其他章节不同,反而像宗徒大事录20:28保禄向厄弗所教会所说的一番话,所以认为第十六章是写给厄弗所教会,并向他们推荐福依贝。
时至今天,有关罗马书整体性的问题仍没有定案。无论反对和支持的证据都不是无懈可击的,但如从经文的证据出发,仍是以支持罗马书为十六章的为多。
请点击阅读更多相关研读文章
投稿邮箱:tougao@kenahan.com (详情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