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定•诺未洛是西西里人,原名玛窦德米尼,奥斯定•诺未洛是他入修会时所取的名字。他曾在波伦日大学攻读法学,后在该校执教,主讲法律科目。孟非王还曾聘他任宰相一职。有一年随国王出征时身受重伤,躺卧死尸堆里,大家都以为他已经阵亡了。他当时心中许愿:若能恢复健康,将弃俗修道,献身事主。
他的伤好了以后,隐姓埋名,入奥斯定会成了一名辅理修士。有一年,修会有一件很棘手的诉讼案,奥斯定根据法律条文,拟写了辩词,洋洋数千言,将对方的主张悉数驳回。对方辩护人读了该篇辩词后,拍案叫绝道:“这篇辩词决不是凡人写的,若非天神手笔,就是魔鬼所为。因为据我所知,世上只有一个人能写得出如此精彩的辩词,那就是德米尼,可是德米尼已经在战场阵亡了。”因此,对方的辩护人坚决要与这篇辩词的执笔人会晤,当面对质。他一见奥斯定,就认出他便是当年大名鼎鼎的德米尼律师,于是奥斯定的真实姓名才公布与众。
奥斯定随真福奥西木往罗马起草新会规。教宗尼各老四世聘他任教法庭顾问,同时担任教廷驻栖亚那特使。
1298年,奥斯定当选总会长,两年后辞职,退隐栖亚那。1309年5月19日安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