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导论
人称为“四大书信”的罗马书、格林多前书、格林多后书和迦拉达书包含许多重要的神学思想。迦拉达书提出“人是因信德才可成义”,这神学思想为基督宗教,特别是基督教派所推崇。研究保禄书信的学者将迦拉达书的内容与罗马书中的“因信成义”的道理相互参照及解释,可见其重要性。迦拉达书亦是众书信中为我们提供最多保禄本人资料的书信。
本文《迦拉达书》(上)首先探讨迦拉达团体所在之处,希望藉着对不同假设的理解,掌握团体的位置,从而知道书信的写作时间和地点。其次我们会将两套理论展示出来,并将它们的论点和论据作简单介绍,最后才点出本文自己的立场,以及对书信的写作时间和地点的看法。最后,我们从书信内容中了解保禄的写作动机,继而探讨团体与保禄的关系,当时团体的情况,以及反对者对保禄的指控。这一切都构成保禄写迦拉达书的原因。
在《迦拉达书》(下)我们会对迦拉达书的内容结构作概略的划分,指出各部分的内容大意,并介绍《迦》中几个重要的神学思想。
2.团体的背景
1)迦拉达的地理位置
当我们准备进入迦拉达书的讨论,从背景出发了解迦拉达这个地方时,我们首先面对一个难题:到底迦拉达是在何处呢?
据说,西欧有些出于游牧民族的高卢人,因为战争,在主前三世纪迁徙至小亚细亚中部, 以后逐渐扩展至小亚细亚南部,并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名为“迦拉达”。到了主前25年,它被罗马帝国吸纳,由一个小国变为罗马的一个省份。除了原来的领域外,还包括一些临近地区,例如,丕息狄雅、依扫黎雅,以及本都、帕非哥尼雅、吕考尼雅、夫黎基雅各地的部分地域。有一段时间,这个省份的界限经常更改,因而很难确定这名称下的领域。
在保禄的年代,“迦拉达”这个名称已包含两个意思:一个是政治性的,指罗马帝国的省份,即学者所指的“南迦拉达”;另一个是地理性的,即是当日高卢族人定居的领域,后被称为“北迦拉达”。保禄所指的迦拉达教会,是指哪一个呢?这个问题我们会在“迦拉达团体的建立”小标题下作详细解释。
2)迦拉达团体的建立
由于迦拉达所指的地方,可以有所不同,所以学者们对保禄的迦拉达书的收信人也有不同的争论。在十九世纪前,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应以地理来作准则,他们指收信团体应是身处于小亚细亚以北,即原来迦拉达古国的本土人士。由于一般人都称这地理位置为“北迦拉达”,所以这假设又称为“北迦拉达理论”。
按宗徒大事录的记载(宗16:6;18:23),保禄早在第二次传教旅程中,便到过这地区了,当时他在这里建立了一些基督徒团体。宗徒大事录亦提及保禄在第三次传教旅程也再次探访这些教会团体。学者们更指出路加在记载这两次“迦拉达之旅”时,是以“夫黎基雅和迦拉达地区”来记述的,而非“迦拉达的夫黎基雅”,所以章节中的“迦拉达”绝对不是指省份,而是指原来迦拉达国所在之地。
约十九世纪,有另一些学者提出“省份假设”,认为迦拉达书1:2“我和同我在一起的众弟兄,致书给迦拉达众教会”中的“迦拉达”,是指罗马行政省份迦拉达以南的地方,故这假设又称为“南迦拉达理论”。至于南迦拉达所包括的教会团体,分别有丕息狄雅的安提约基雅、依科尼雍、吕斯特辣、德尔贝等地的教会(宗13-14章)。这些都是保禄在第一次传教旅程所建立的团体,而保禄在第二次传教旅程中亦有再次探访他们:“保禄来到了德尔贝和吕斯特辣”(宗16:1)。他们有这样的假设,因为保禄最早在这地方传教,建立外邦教会,所以外邦人应否守法的问题应最早在这里产生,而宗徒大事录第十五章的宗徒会议正好配合迦拉达书提出的问题。
两种假设何者正确?实际上,二者均有其理据,不过,根据黄锡木的判断,今天较多学者支持“北迦拉达理论”,而福音派的基督教人士则偏向采纳“南迦拉达理论”,至于本书则会以“北迦拉达理论”为准则,主要的理由与成书时间和书信内容有很大的关系。
3)保禄与迦拉达信徒的关系
虽然我们不能确切肯定迦拉达教会的地理位置,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再问:迦拉达是一个怎样的团体?我们可从书信中得到一些资料。
首先在书信的开端(迦1:2),保禄清楚标出收信对象是“迦拉达众教会”。从这个开端,再加上另一节经文的补充资料(迦4:8),我们可以得知,这个属于迦拉达的团体,尚未相信基督前,是信奉多神的。保禄初到境内时,与他们的关系应是很好的,因为保禄在书信中提到迦拉达团体耐心地照顾了当时患重病的保禄(迦4:12-15),他们的友善款待令保禄非常感激,保禄甚至认为他们会为了自己的健康作出牺牲,此为保禄与迦拉达团体关系良好的实证。至于保禄当时患了什么病,我们便不得而知,按上文下理的推论可能和眼睛有关,因为迦4:15有提及眼睛。
这些团体很快便相信了福音,并有领受圣神的经验,可惜却因“另一福音”而离开了,书信中提到他们因“肉身”或是“另一福音”而结束(迦3:3;1:6)。究竟实际情况如何,我们限于书信的资料,并不能全面地理解,可以推想的是:团体转向另一种近于异端的信仰。这使保禄万分焦急,于是便产生了写《迦》的动机。
3.书信的背景
1)保禄的写作动机
保禄在第三次传教旅程中的初段,曾经过迦拉达到厄弗所去。他逗留在厄弗所期间,知道有一些捣乱分子在迦拉达出现了(迦1:7;5:10,12),并对保禄作出抨击。究竟他们对迦拉达团体说了什么有关保禄的坏话呢?
这些捣乱分子趁保禄不在时,破坏保禄的名誉,指他的宗徒使命并非来自基督,又指他没有宣讲真正福音,使福音在外邦人身上变了质,他们更强调单凭信仰基督是不足的,接受割损与遵守梅瑟法律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因此保禄才会在书信中指责他们引导人死守法律(迦4:10)。这指责反映部分信友因受到这些犹太主义者的言论影响,可能已经开始遵守一些和犹太历法和节期有关的律例,例如安息日、逾越节、五旬节等。
从书信的内容,我们可以揣测迦拉达教会内对这些言论有不同的反应,团体内逐渐发生分裂及摩擦。保禄为阻止情况继续恶化,于是写了这封语气相当激烈的迦拉达书,严厉批评那些扰乱团体的人以“另一福音”妖言惑众,并对“离开”了真正福音的信友表示痛心疾首。
保禄亦在信中对假福音作出澄清,向团体清楚阐释基督徒信仰自由与梅瑟法律的关系,指出基督徒在基督内已获得新的自由,不再受法律束缚。保禄对这些扰乱分子的痛恨,可从迦1:7-8清楚看到,保禄指责他们是“应当受诅咒的”。保禄更指责他们是伪善者,心术不正的人,用种种方法离间保禄和迦拉达教会(迦4:17;6:12)。保禄更声言他们即使极力传扬守法律,实质自己也没有遵守法律,甚至只着眼于守法律的行为,并以此为值得夸耀和自豪的事(迦6:13)。
究竟这些扰乱分子是什么人呢?历来都有不少推测,例如有人认为他们是由耶路撒冷来的激进犹太主义基督徒,之前提及过的有关安提约基雅事件的始作俑者,因为他们一向与保禄为敌。
另一推测是指他们是一些接受了割礼的外邦基督徒,由于自身已经受了割损,亦以此为荣,便要求其他信友也按此做法。又有人认为他们是一些热衷于信仰调和论的犹太人,甚至可能是一些有“唯识论”背景的犹太基督徒。也有推论指保禄要指责的,并不是一派而是分属两派,分别是犹太主义者和属神自由主义者。
虽然不太清楚保禄要指责的人确实是出于什么背景,但是我们由此可以得知,保禄写这封书信,是由于迦拉达教会受到了异端的教唆,偏离了正统的信仰,所以保禄要以严正辞令来纠正这个问题。
2)迦拉达书的书写年份及地点
迦拉达书成书年份的推断,最关键的问题,是牵涉到书信中迦2:1-12提及的“耶路撒冷之旅”。在信中,保禄指他和巴尔纳伯在十四年后再上耶路撒冷拜访当地教会,并谈论有关外邦人应否行割损礼的问题。
对于这个记述,“南迦拉达理论”的主张者认为,迦2:1-12提及的“耶路撒冷之旅”应是等同宗徒大事录11:27-30和12:25提及的 “饥荒之旅”,因此迦拉达书是写于“宗徒会议”之前,约主后50年,它才是最早写成的保禄书信。
至于“北迦拉达理论”的支持者则认为迦2:1-12提及的“耶路撒冷之旅”并不等同宗11:27-30和12:25提及的“饥荒之旅”,反而与宗徒大事录第十五章的“宗徒会议”有关联,所以保禄应该在第二次探访他们之后(宗18:23),身处厄弗所或马其顿时写的,当时应该是主后54年左右。
除了以上的理据外,另一有力的论证便是书信的写作风格和内容思想。与罗马书相比较,我们很易发现两封书信的内容思想颇为接近,例如彼此都有提及“法律不能使人成义”:
“因为许给亚巴郎和他的后裔的恩许,使他作世界的继承者,并不是藉着法律,而是藉着因信德而获得的正义”(罗4:13)
“如果承受产业是由于法律,就已不是由于恩许;但天主是由于恩许把产业赐给了亚巴郎。”(迦3:18)
又例如信徒都成为天主的子女:
“圣神亲自和我们的心神一同作证:我们是天主的子女。”(罗8:16)
“为证实你们确实是天主的子女,天主派遣了自己儿子的圣神,到我们心内喊说:‘阿爸,父啊!’”(迦4:6)
而迦拉达书的自辩方式和内容与格林多后书有异曲同工之感,例如两者均毫不留情地直呼反对者为“假宗徒”、“假兄弟”:
“因为这种人是假宗徒,是欺诈的工人,是冒充基督宗徒的。”(格后11:13)
“因为,有些潜入的假弟兄,曾要他受割损;这些人潜入了教会,是为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内所享有的自由,好使我们再成为奴隶”(迦2:4)
保禄在书信中反映出他正受着相同的攻击:
“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凭自己能够承担什么事,好似出于自己一般;而是说:我们所以够资格,是出于天主,并且是他使我们能够做新约的仆役:这约并不是在于文字,而是在于神,因为文字叫人死,神却叫人活。”(格后3:5-6)
“我们放心大胆,是为更情愿出离肉身,与主同住。为此我们或住在或出离肉身,常专心以讨主的喜悦为光荣。”(格后5:8-9)
“那么,我如今是讨人的喜爱,或是讨天主的喜爱呢?难道我是寻求人的欢心吗?如果我还求人的欢心,我就不是基督的仆役。”(迦1:10)
无论在迦拉达团体中或格林多团体中,反对者都是针对保禄的福传动机而大造文章。由以上的对照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迦拉达书,罗马书,格林多后书应该是同期作品,是保禄在第三次传教旅程中写成的。
加上按“南迦拉达理论”的看法,迦拉达书便成了最早的书信,但是,反观得撒洛尼前书的内容思想,都较迦拉达书简单,正好反映出早期教会的信仰思想,因此实在难以将两封书信成书的次序颠倒。
其实我们尚未能有足够证据做定断,而且任何一方理论的选取,实不会影响我们理解书信内的思想。但由于以上种种的论据,我们以“北迦拉达理论”作为本文的立场。
4.致候辞中的发信人与收信人
保禄在这封书信的开首,写了这样一段很长的致候辞,我们可以从中清楚知道,这封书信是由保禄“和同我在一起的众弟兄”写给迦拉达众教会的。
首先,保禄在信中称自己为“保禄宗徒——我蒙召为宗徒,并非由于人,也并非藉着人, 而是由于耶稣基督和使他由死者中复活的天主父”。保禄喜爱在自己的名字前配上其在天主前的身份描述,而这种身份的描述往往反映了保禄当时的处境和正面对的问题。
在写迦拉达书时,保禄开始面对他在得撒洛尼所没有的问题——宗徒的身份问题,而这正是日后不断缠绕他的问题。因为保禄的敌人攻击他的宗徒地位,所以保禄清楚的指出他是“宗徒”,且不是由其他个别宗徒或教会所召选的,而是由“耶稣基督和使他由死者中复活的天主父”所召选的,所以保禄的宗徒身份是来自天主,而“并非由于人”。
有学者认为保禄特别要提到其身份不是出于人,是因为有人认为他是由安提约基雅的教会所派遣的,因为按宗徒大事录的资料(宗11:25-30),保禄起初真的是由安提约基雅教会差遣,所以有人以此诋毁保禄。此外,保禄所宣讲的福音可能也受到质疑,以致他要强调自己所宣讲的完全是死而复活的耶稣基督的福音!
保禄提到,发信的人不只他一人,也连同“同我在一起的众弟兄”。我们要问:究竟这些是什么人呢?虽然保禄没有明确指出他们是谁,但学者推测这些很可能是保禄的同工,例如息耳诺瓦、弟茂德、弟铎、索斯特乃等人,他们都曾和保禄一起传教。
另外,亦有学者认为这“众弟兄”很可能是保禄写信时身处的教会内的弟兄,但并非包括整个教会的信徒,当中应只涉及少数人。学者们也强调这些人不是有份写这封书信,保禄提到他们是想让迦拉达的信徒知道,保禄随后的教导是有其他人支持和认同的。
至于收信人,我们都可以在经文中清楚知道是迦拉达“众教会”,所以这是一封公开的信函。至于这个教会团体的资料,我们在上文已讲解了,所以在此不再多说了。
5.结语中的问候与祝福
由迦6:11开始到结尾都是本书信的结语。保禄在迦6:11提到:“你们看,我亲手给你们写的是多么大的字!”这表示这个结语是由保禄亲手写的,而保禄的字体和书记人员所写的不同,他的字是较为大的。我们在前文曾提到,保禄会以不同的形式与书记人员合作撰写信件,而我们也知道迦拉达书的内容主要是由保禄口述,书记人员负责誊写,保禄自己亲自写结语。
至于保禄为何要写成 “大字”,学者们有不同的推测。有人认为或是因为保禄年纪大,眼睛看不清楚,或是因为他的手较为笨拙。此外,按考古学家的证明,在保禄的时代,在所有发行的书册或官方的告示上,都会将重要的字句用大字书写,所以有学者认为他是刻意将字写大一点,让读者注意书信的结语。众多的推测中,以强调的目的最为可取的,因为保禄随后便重复全书的主旨,如再强调“因信成义”的教义。
保禄在这封书信的结语,并没有问候各人,而是急切地提醒信徒那些勉强他们割损的人,“是想以外表的礼节来图人称赞”,使自己因着信徒的割损行为而凸显自己优秀的传统和地位。此外,保禄直斥这些犹太人本身也没有完全遵守法律,“他们只是愿意你们受割损,为能因在你们的肉身上所行的礼仪而夸耀”,所以保禄再次强调“割损或不割损都算不得什么”。信徒应明白割损礼并非跟随基督、获得永生的必要条件,“要紧的是新受造的人”。
最后,保禄以最后的祝福结束整封书信,最后祝福分为两节,中间被迦6:17节分开了。保禄祝愿天主的“平安与怜悯”降到所有“以此为规律而行的”人,即是所有因信成义的犹太人和迦拉达信徒,他们都被称为“天主的新以色列人”。
本文来自圣经普及教材《宗徒书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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