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哥罗森书 引言
上一章 下一章

哥罗森原是古代夫黎基雅的重镇,保禄时代已失去了旧日的繁荣。保禄虽前后两次经过夫黎基雅(宗16:6,18:23),但总未到过此城(2:1),所以哥罗森教会并非由保禄所建立,大约是由他的门徒哥罗森人厄帕夫辣开创的(1:7, 4:12、13)。哥城的信友大部分为外邦人(2:13,3:5-7),他们虽未亲眼见过保禄,但非常敬爱他(1:8),所以他们一听说保禄被囚于罗马,遂派厄帕夫辣前去看望他,同时也请他把本城及附近各地教会的情况报告给保禄(1:9)。保禄得知这些消息后,遂写了这封书信,时在公元63年。


哥城的信友虽有信德与爱德(1:4),但象其他小亚细亚各教会一样,难免受一些异端谬论的沾染,因为有些不良分子,以假智慧与高超圣德的外表,来欺骗信友;他们特别恭敬天使,而贬低基督的尊位(2:8-15、18、19);因此保禄在本书内尽力阐明基督地位的崇高,力言基督为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1:15、16),为教会的头(1:18),在基督内真实地住有整个圆满的天主性(2:9),是他以自己的死亡和宝血,使万物与天主重归于好(1:20-22)。


本书可分为两段:前段属于教义,后段属于训诲。在前段内(1:15-2:23):除极端推崇基督高超的尊位外,同时对那些危害教友纯正信仰的邪说谬理,严加痛斥。在后段内(3:1-4:6):则劝勉信友尽力躲避已往的恶习,不论是在家庭生活中,抑或在社会生活中,都要尽力专修合乎信友身分的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