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支持,主佑平安🙏
古时犹太人称本书为“《息辣书》”或“《息辣箴言》”;希腊译本称为“《息辣智慧篇》”,或“息辣之子耶稣的《智慧篇》”。拉丁通行本称为“教会经典”(Ecclesiasticus),因为古时圣教会以本书作教训望教者的课本。教父因特别注意本书的内容,称它为“诸德智训”。我国圣教会以《德训篇》为名,正与本书的内容吻合。
本书的作者是耶路撒冷人息辣的儿子(或按某些抄卷,是息辣的孙子)耶稣(50:29);他是一位研究智慧之学的经师(51章)。作者的孙子在公元前133年到了埃及,以后就把他祖父耶稣的著作为犹太侨民翻译成了希腊文(见本书希腊译本序言)。由此可以推定本书原文的著作时代应在公元前200-170年之间。并且本书的内容和思想,也完全适合犹太民族公元前2世纪初叶的历史背景。
由以上所述看来,《德训篇》的原文应是希伯来文。并且耶稣的孙子在《序言》内也证明:古时的犹太人对他祖父的著作,都很敬重。但究竟为了什么原故,犹太人渐渐不把本书当作圣经,且希伯来原文也没有保存下来,而至失传;这一点我们未能了解。所幸,70年前在开罗(埃及)的古会堂内,最近又在玛撒达(死海西岸),一共发现了《德训篇》的原文三分之一。在此两地发现的希伯来文残卷,又证实了当初犹太人无论国内或国外,都以本书为正经。虽然后来的经师们不承认本书的正经性,但最古的希腊和叙利亚译本都把本书著录在圣经书目内。为此,圣教会既然从宗徒时代起,即应用了希腊通行本,所以始终承认《德训篇》的正经性。基督教却跟从了犹太教,把本书列于正经之外。
本书的经文问题,颇为复杂。因为东方和西方各教会多以《德训篇》为教科书,所以在翻译和抄写时,为适应时代和环境,有时自由意译,有时又加上一些解释的话,因此各译本的经文和次序不常一致,并且很难决定哪一种译本最符合原文。今中文译本以希腊译本作翻译的蓝本,但西方教会在弥撒和其他礼仪中常用拉丁通行本的经文,为此在本译文内随从拉丁译本的节数,且以小字体加上拉丁译本所多有的辞句。
本书的内容和写作的目的,很相似箴言。本书的主题是“智慧”,就是人在处世和宗教生活上应具有和应表现的美德。智慧原属于天主的本性,由天主发出,而赋给爱天主的人(1:1-10,24:1-11),但天主特别将智慧赐给选民作“产业”(24:12-19);智慧又包涵在梅瑟法律中(24:32、33)。为此作者劝他的同胞,无论男女老幼,无论在任何环境中,应以敬畏上主为生活的准则,应以遵守法律为获得幸福的稳妥基础。这是本书上编的内容(1-42:14)。下编(42:15-50)是赞扬以色列民族的历代英雄。最后一章是作者的祷辞和他最后的劝言。
本书的作者生活在旧约末期中,成了引导热心的犹太人进入新约的先锋。他论天主的“智慧”所表达的深意,在新约启示的光照之下,才昭然若揭,因为“基督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在他内蕴藏着智慧和智识的一切宝藏”(格前1:24;哥2:3)。
我们既由《法律》、《先知》和其后的作家,得了许多高尚的教训,就应该称道以色列民族的训导和智慧;因为读书人,不应只为自己求学,应以自己的言论和著作,使在外好学的人,得沾利益。所以我的祖父耶稣在热心研究《法律》、《先知》及别的祖传文献以后,获得了一种相当的造诣,遂自觉对于训导和智慧不能不著书立论,使那些好学之士得悉以后,更能进修,善度一合乎法律的生活。
所以如今奉劝你们,要怀着善意和慎重的态度,来读这部书,且希望你们加以原谅,因为有些词句,我们虽然费了一番苦心,仍不能用适当的文辞,将原意表达出来;因为希伯来文的著作,一译成他国的文字,便不易保存其原有的气魄。这种情形,不但本书如此,就是《法律》、《先知》和其他经籍的译文,与原文一对照,就有不少的差异。
正在厄威革特王执政第三十八年上,我来到了埃及,在那里居住有年,便发现了这本道义高深的著作,遂自觉翻译此书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工作,故不分昼夜,不辞辛苦,从事翻译,尽我所能,努力在适当的时期内,脱稿问世,以使那些侨居在外,好学不倦的人,改善自己的行为,依照法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