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约伯传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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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的纯洁


1我同我的眼立了约,决不注视处女。2天主由上所注定的一分是什么?全能者由高处所给的产业是什么?3岂不是为恶人注定了丧亡,为作孽的人注定了灾殃?4他岂不监视我的行径,计算我的脚步?5我若与虚伪同行,我的脚若趋向诡诈,6愿天主以公正的天平秤量我,他必知道我的纯正。7我的脚步如果离开了正道,我的心如果随从了眼目之所见,我的手若持有不洁,8那么,我种的,情愿让别人来吃;我栽的,情愿让别人拔出。9我的心如果为妇女所迷,我如果曾在邻人门口等候妇女,10就让我的妻子给人推磨,让别人与她同寝。11因为这是淫行,是应受严刑的罪恶;12是一种焚烧至毁灭的火,烧尽我全部产业的火。

仁义


13当我的仆婢与我争执时,我若轻视他们的权利,14天主起来时,我可怎么办呢?他若追问,我可怎样回答?15在母胎造成我的,不是也造了他们?在母胎形成我们的,不是只有他一个?16我何时曾拒绝了穷苦人的渴望,我何时曾使寡妇的眼目颓丧?17我何时独自吃食物,而没有与孤儿共享?18因为天主自我幼年,就像父亲教养了我;自我出了母胎,就引导了我。19如果我见了无衣蔽体的乞丐,无遮盖的穷人,20如果他的心没有向我道谢,没有以我的羊毛获得温暖,21如果我在城门口见有支持我者,就举手攻击无罪者,22那么,让我的肩由胛骨脱落,我的胳膊由肘处折断!23因为天主的惩罚使我惊骇,因他的威严,我站立不住。

无私


24我何尝以黄金为依靠,对纯金说过:“你是我的靠山?”25我何尝因财产丰富,手赚的多而喜乐过?26我何时见太阳照耀,月亮皎洁徐行,27我的心遂暗中受到迷惑,我的口遂亲手送吻?28这也是应受严罚的罪过,因为我背弃了至高的天主。29我何时庆幸恨我者遭殃,见他遭遇不幸而得意?30其实,我没有容我的口犯罪,诅咒过他的性命。31我帐幕内的人是否有人说过:“某人没有吃饱主人给的肉?”32外方人没有睡在露天地里,我的门常为旅客敞开。33我的田地若控告我,犁沟若一同哀诉,34我若吃田中的产物而不付代价,或叫地主心灵悲伤,35愿此地不再长小麦而长荆棘,不长大麦而长恶草。36我岂像凡人一样,掩饰过我的过犯,把邪恶隐藏在胸中?37我岂怕群众的吵闹?亲族的谩骂岂能吓住我,使我不敢作声,杜门不出?

自信无罪


38惟愿天主俯听我,这是我最后的要求:愿全能者答复我!我的对方所写的状词,39我把它背在肩上,编成我的冠冕。40我将像王侯一样走向他面前,向他一一陈述我的行为。──约伯的话至此为止。

  1. 9节是指通奸的罪过。见箴7:12-20;出20:17;申5:18等处。10节“给人推磨”,犹言作人家的婢女。见出11:5;依47:2。
  2. 主仆同是天主的造物,因而在造物主前享有同等的地位与权利。参阅10:8-12;咏119:73等处。
  3. 26-28节,约伯声明他从未拜过星象。参阅申4:19;耶8:1、2;列下21:3-9,23:5等处。
  4. 今按现代学者的意见,将38-40三节移至32节后,思想比较联贯。
  5. 35-37三节是说:约伯绝不怕到天主前去听审,因为对方对他所写的状词,将成为他的光荣。
  6. 此句或为后世经师所作的注脚,或应属于下章首句。